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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治不文明交通
发布日期:2013-04-25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0月底,全省公安交巡警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为“三项整治”行动。

  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机动车违停等是这次整治的重点。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多人同时闯红灯的,处罚带头者;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除依法处罚外,也可以采取观看教育片、参与协勤不少于15分钟等形式代替罚款处罚。

  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在依法处罚款的同时,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一律予以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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