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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健在证明"缘于服务之心已死
发布日期:2015-08-12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10日,福建漳州华安县公安局华丰派出所的一张证明,引得网友疯狂转发。原来该证明中,派出所质疑华安县电信局工作人员,人还健在,且行动自如,活生生地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派出所开具其还健在的证明,有必要吗?(8月11日东南网)

  然而漳州电信分公司调查后回应说,当事人是原邮电员工遗属,是为了领抚恤金,为了避免冒领抚恤金情况的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确实需要开健在证明。

  派出所对此事是极为反感的,他们在证明中也说了,“本来此次证明我所没有开的义务,本着为人民服务,让老人少走弯路,我所不得不开次证明。”在这里,笔者要为这家派出所点个赞。然而漳州电信分公司的回复却让人匪夷所思,他们说按照相关规定,确实需要开健在证明。如果真是这样,那这样的规定真是脑子被驴踢了的人想出来的。

  现在一些部门办事,完全是看证不看人,这种做法与中央要求背道而驰,徒然增加了服务对象的麻烦。在此想起一件事,当然是个笑话了,火车上,一个残疾人被列车员查票,列车员说你如果要享受优待服务,必须出示残疾证。断了腿的残疾人刚好忘带了证,他说你看我这样子不就明白了么。列车员说不行,一定要看证。双方就这样僵持着。此人一个老大爷实在看不下去了,反问列车员:你是人么?列车员说我为什么不是人?老大爷说如果你是人,那你有人证么?没有人证那又怎么能证明你是人呢?

  这虽是个讽刺故事,但现实中像那个列车员一样死脑筋的人和单位还真不少。他们只认证不认其他,以为只要有证,什么问题就都解决了,就是出了问题,那也是办证部门的责任。有这种想法,其实表明我们的工作态度与方法出了问题。

  开“健在证明”不是笑话,个中的原因是缘于一些部门的服务之心已死。

  为了避免冒领抚恤金,其实这里的工作需要漳州电信分公司自己去做,而不是将这一切都推给服务对象,不是要让服务对象自己证明我还活着。比如我们可以出台冒领抚恤金的罚责,除了追回被冒领的抚恤金外,还要将情况向社会公布,这样一来,一些老人及其子女就不会干这样的事。另外,我们还可以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服务对象,既送去了慰问,又查明了情况。第三,我们可以与其他部门配合,比如火葬场、社区等机构,一个电话就可以弄清楚当事人死没死,等等。而这些,漳州电信分公司并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去做,因为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别人送“健在证明”最方便。

  一些机构的衙门作风是要改一改了,要真正将“三严三实”落到实处。(梅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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