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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8 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 (标兵)、行业(窗口)、镇村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2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驻常部队,各辖市区文明办: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8 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窗口)、文明镇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3 月10 日-2019 年4 月20 日止。
  二、申报类别
  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窗口)、文明镇村,本届评选各类校园(幼儿园除外)不再列入文明单位序列。
  三、申报条件
  1. 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窗口):
  (1)申报文明单位,原则上须获得辖市区级文明单位或相当于辖市区级以上文明创建荣誉称号,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可适当放宽条件;申报文明单位标兵,原则上须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当于市级以上文明创建荣誉称号。2013-2015 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优先参评,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合并、调整的单位,原则上在荣誉认定方面就低不就高。
  (2)参创行业是指以职业类别为划分或以区域服务对象为主体,从事同一业务或工种的系统,且系统内有独立建制的单位达到5 个以上(含5 个)。申报文明行业,市级主管部门原则上必须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下属单位获得辖市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比例应不低于70%。
  (3)参创窗口是指面向社会、直接服务广大群众的窗口单位、执法监管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求窗口功能完备、布局合理、服务便捷、环境整洁、秩序优良。
  (4)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机制,组织领导有力,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能够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3 年以上。
  (5)须在“常州市文明单位在线”网络平台申请注册(申报文明窗口除外),明确信息管理员,按要求及时上传文明创建活动信息。已经在“江苏文明单位在线”注册的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无须重新注册。
  2. 文明镇村:
  申报常州市文明镇村的,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辖市区级以上文明镇、文明村(和谐平安文明村)荣誉称号;
  (2)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特别突出的镇、村,经市文明办审核推荐、市文明委领导批准同意后,可直接申报参评常州市文明镇、村。
  3. 负面清单:
  年1 月1 日以来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文明单位(行业、窗口)和文明镇村:
  (1)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3)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4)发生影响恶劣的 “黄赌毒”案件、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不文明旅游、不文明交通以及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的其他事件或行为。
  四、申报程序
  1. 自评申报(2019 年3 月10 日-3 月31 日)。由申报单位自评并向所在辖市区文明办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直属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填报《2016-2018 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镇村创建申报表》(附件1)和《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镇村创建百分考核表》(附件2,行业、窗口无需填报)。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公示内容见附件3)。
  申报文明行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文明窗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包扩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政管办统一审核申报,溧阳、金坛、武进的窗口由当地文明办统一审核申报。
  2. 审核推荐(2019 年4 月1 日-4 月20 日)。各辖市区文明办或市有关主管部门接到基层单位申报报告后要组织力量,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百分考核表,对申报单位进行推荐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对达标单位(文明单位标兵要求90 分以上,文明单位要求80 分及以上)进行汇总,形成书面申报报告,统一报市文明办。申报材料包括:(1)各辖市区文明委,市各主管部门申报报告,按照《申报报告说明》(附件4)的要求认真完成;(2)《2016-2018 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镇村推荐名单统计表》(附件5);(3)各推荐单位的申报表和创建总结(2000 字以内)。
    各辖市区各行业推荐文明单位(标兵)、文明镇村数量可参考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6),不得超额。文明行业、文明窗口不作名额分配,全市将命名表彰文明行业10 个左右;文明窗口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行业规范和文明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考评,原则上各行业推荐文明窗口数量不超过下属窗口总数量的20%且最多不超过5 个,溧阳、金坛、武进、市政管办不超过10 个。
  3. 综合考评(2019 年4 月21 日-5 月20 日)。市文明办将组织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和“常州市文明单位在线”平台更新维护情况进行审核,并抽选部分单位、镇村进行实地考核或集中交流。
  4. 表彰命名(2019 年6-7 月)。市文明办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讨论拟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市文明委审定后,予以命名表彰。
  五、评选要求
  1. 加强组织,广泛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动员更多的镇村、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来,扩大文明创建的社会覆盖面。
  2. 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成效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镇村、单位评选出来。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注重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推荐过程公开公平,使评选结果得到社会认可。
  3.以评促创,提升实效。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引导各类参创单位树立问题导向,对照创建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提升文明创建水平。要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先进典型,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热情,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创建的过程,成为各地各部门学习先进、比学赶帮的过程,掀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新热潮。
  申报材料请于2019 年4 月20 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处。申报材料请注意用单位规范化全称,并注意排序,一式3 份,同时将申报报告和推荐名单的电子稿发市文明办。联系人:史菊红、葛晓烨,联系电话(传真):85680863,电子邮箱:czwmdw@126.com。
  附件:1. 2016-2018 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窗口)、文明镇村创建申报表;
            2. 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镇村创建百分考核表;
            3. 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窗口)、文明镇村申报公示;
            4. 申报报告说明;
            5. 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镇村推荐名单统计表;
            6. 2016-2018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文明镇村申报名额分配表。
  常州市文明办
  2019年3 月8 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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