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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开始申报
发布日期:2019-04-1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
“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中宣部第十五届和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之年,为有更多更好的作品能向上参评并获得好成绩,现组织常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文艺思想为指引和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江苏文化发展高质量、建设三大高地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四个讴歌”,着力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表我市精神产品创作成就和水平、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社会效益突出的优秀作品评选出来,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全市人民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优中选优。参选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人民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精神、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本届市“五个一工程”评选,将充分关注体现新时期常州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火热生活,反映普通群众喜怒哀乐的作品,充分体现题材、体裁、风格、样式的多样化。申报作品的编剧、导演、演员等主创人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本地创作人员;同一主创人员申报的作品不超过3部。
  三、参评单位
  常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参评单位为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和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市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包括市级组织开展艺术生产的单位。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对本辖市(区)所有参评作品扎口申报。市有关参评单位对本系统下属单位或扎口单位创作的作品实行归口申报。鼓励民营文化企业创作生产的作品参加评选。
  四、申报范围和要求
  参评门类: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
  评选范围:2017年5月4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1.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内容要求:一是报送的作品要求是新编、原创作品(各剧种复排国内外经典名剧不在评选的范围之内);二是歌舞类作品中,以“剧”为参评资格标准,要有贯穿人物、情节及内在联系(主题歌舞晚会、歌舞诗、歌舞集锦原则上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2.申报参评的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必须已在主流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的票房效益,或者电影频道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申报参评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必须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4.申报参评的广播剧必须已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广播电台多次播放,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5.申报参评的歌曲必须已在市级及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6.申报参评的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应由省内出版社正式出版。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国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五、申报数量
  1.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申报的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每项不超过3件,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歌曲每项不超过5件。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文艺处沟通后再作申报。
  2. 民营文化企业创作生产的作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宣传部统一扎口申报。
  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参评单位联合申报合作作品参评,允许合作单位通过协商由一家申报参评作品。联合申报的作品分别列入参评单位的申报作品总数。
  六、申报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4月25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七、申报材料
  各单位需提供申报目录清单及《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各1份,作品申报表每件10份,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
  每件作品随申报表报送申报材料10份,统一使用A4纸规格打印,文字脚本、作品封面、词谱、制品盒上只能标注作品名称,不出现主创人员名字、参评单位名称。
  各单位在作品申报表中排好名次,上报前检查申报材料的质量,尤其是音像制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如出现重复授权的争议,由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
  各门类作品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 戏剧作品需报送DVD碟和文字脚本各10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
  2. 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作品需报送DVD碟10份。
  3. 广播剧作品需报送CD碟片和文字脚本各10份。
  4. 歌曲作品需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报送CD光盘和词曲简谱各10份,同时传送mp3格式的电子音频文件。
  5. 图书作品需报送图书10本。
  八、评选程序
  对所有申报参评作品,我部将组织专家、学者分门别类进行认真评选。评选分预审、集中评审、终审和表彰奖励等阶段进行。推选出的优秀作品将作为申报江苏省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候选作品。
  九、奖项设置
  1. 将评选出我市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
  2. 对在我市第九届、省第十届、全国第十四届“五个一工程”奖的评选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
  请各辖市(区)委宣传部和各参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组织,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李萍  124762020@qq.com
  联系电话:0519-85680818
  附件:
   市第九届“五个一工程”申报目录清单
  市第九届“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