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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失信失德将得到惩戒
发布日期:2019-11-07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教师失信失德将得到惩戒。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目前,我市正根据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省教育厅《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实际,研究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根据草案,负面清单包括10大项20条左右,包括不尊重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敷衍教学、区别对待学生和家长等,对于情节较轻的将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评优评先等资格;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一票否决”。
  事实上,我市早在去年底,就印发了《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倡导教师诚实守信、惩戒教师失信行为。“项目未经许可、批准,擅自实施”“检查监督时,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科研活动中存在学术不规范行为”“违反规定从事有偿补课”“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等行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
  据介绍,《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对教育系统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受教育者、应试者一旦出现上述失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和权限实施认定、惩戒。对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被列入教育系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市公共信用系统黑名单并将社会公开,这意味着失信行为将受到联合惩戒。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市46502名教师相关信息已录入信用中国(江苏常州)平台并提供查询服务,全市46048名专任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并上传至江苏省教师教育师德师风监管平台和信用中国(江苏常州)信用公示栏目,接受各方面监督和失信后的约束和惩戒。市教育局希望通过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养,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系统信用环境,为诚信教育保驾护航。(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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