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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文明网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校外教育资源,发挥各级各类校外阵地场所的实践育人功能,完善社会实践育人体系,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常州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常文明委〔2015〕7号)相关精神,经研究,市文明办、教育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8日—8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凡符合《常州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常文明委〔2015〕7号,详情见常州文明网)中“申报标准”的场馆、场所均可申报。主要包括全市各级、各类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公共场馆;全市各系统、部门所属的,承担宣传、展示本部门业务职能的,并可面向未成年人免费或低价开放的场所或资源;常州市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能接纳未成年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供参观、体验等服务的各级各类社会机构、单位、场所。
  已授牌的常州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名单附后)不再重复申报。
  三、报送办法
  市各有关部门、系统直属或指导的场馆和场所由本部门、系统负责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各辖市(区)文明办负责辖区内公共场馆、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原则上,市各有关部门、系统上报不少于1家;各辖市(区)上报不少于2家。请各地、各部门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第三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和《第三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汇总表》(见附件1、2)以及各阵地3张图片电子版(其中1张为阵地外观全景,2张为实践活动场景;JPG格式,不小于2M),报至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联系人:朱华忠、张炜东,联系电话:85680862,邮箱:czwmb0862@163.com。待各地、各部门申报完成后,市文明办、教育局将联合对各申报基地进行综合考量,形成和命名新的常州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待第三批申报命名工作完成后,市文明办、教育局将统一公布常州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名录,并通过享去APP、官网等途径统一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公布。
  四、相关要求
  1. 广泛引导发动。建好用好管好社会实践阵地是集聚社会教育力量,优化“三结合”教育网络,提升未成年人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与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劳动实践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推荐一批内容主题鲜明、实践效果明显、未成年人喜爱的场馆,纳入到市级实践基地的范畴。
  2.丰富阵地内涵。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挖掘资源,发挥优势,指导和鼓励相关基地设计和推出教育性、互动性、实践性兼备的实践内容,配强解说员、志愿者等队伍,加强解说、引导、管理等服务。对于这次新申报的各类基地,尤其应注重其是否主动联系中小学校,围绕课程开发、队伍建设、实践管理等开展结对共建,以此进一步鼓励、引导全市各类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的规范化、实效性建设。
  3.大力宣传推介。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特别是要安排专人对接享去网络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会实践基地的宣传推介;市各新闻媒体及主流网络媒体要加大对各个社会实践基地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基地知名度,畅通基地实践内容和学生需求之间的供需对接。
  4.规范日常管理。各地文明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对纳入所属区域范围的基地加强日常督促指导、规范引领;教育部门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校,对接各个基地,依据实际需要开展好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各地区、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全措施与预案。要加强对各实践基地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审核,加大对各实践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和活动的安全。
  附件:第三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2.第三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汇总表
  3.第一批和第二批市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名单
 
  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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