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 >> 内容
关于推荐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 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常州文明办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是第八届全国和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之年。近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下发了《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文明办〔2021〕8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和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聚焦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引导人们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干部群众推动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生动实践,在全省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二、组织机构
    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和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省文明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省广电总台7家单位主办。
    成立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和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活动组委会”)。省活动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道德建设指导处,负责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省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活动评委会”)。省活动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全国和江苏省道德模范、专家学者和新闻工作者代表组成,负责投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和评选江苏省道德模范。
    各设区市相应成立推选活动组委会。各设区市推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区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省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奖项设立
    1.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我省推荐的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每类2名,共10名。
    2.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类别与全国对应,共表彰35名左右(含新当选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未当选江苏省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授予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推荐和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3.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和江苏省道德模范及其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往届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
    4.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如有新的突出事迹,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代楷模”“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五、实施步骤
    1.启动评选活动(4月上中旬)
    主办单位下发推荐和评选活动通知,并在省级主要媒体发布推荐评选标准和程序,正式启动推荐和评选工作。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活动公告,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
    2.发动群众推荐(4月中旬)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设区市组委会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以及本人自荐。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全国和省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全国和省活动组委会直接收到的推荐候选人将反馈至所在地活动组委会参加统一推荐。
    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5624401,传真:010-55624402;电子邮箱:qgddmfpx2021@163.com。
    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道德建设指导处,邮编:210013;电话(传真):025—88802687;电子邮箱:swmbgzyx@126.com。
    3.择优推荐候选人(4月下旬—5月中旬)
    (1)遴选候选人。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地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全国和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原则上为每类奖项1名,共5名,其中2名作为参评全国道德模范重点推荐人选。
    (2)广泛征求意见。各地组委会要严把审查关,充分征求拟推荐候选人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的意见,对拟推荐候选人进行面谈考察,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信用等部门意见,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须征求卫健委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拟推荐候选人无异议后,在市级以上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群众广泛认可,经得起检验。
    (3)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结束后,各设区市确定的候选人须经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由市文明委审定后,将推荐报告、推荐表、事迹简介等推荐材料报送至省活动组委会。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和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请分别于4月28日和5月20日下午6:00前报至省活动组委办公室。
    4.确定江苏省参评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5月中旬)
    4月底,省活动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参评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投票,提出我省参评建议人选。在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并报省文明委审定后,省活动组委会将建议人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省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确定我省参评人选,于5月20日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5.确定江苏省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6月上旬)
    省活动组委会对各地推荐的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向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省级主要媒体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组织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评选活动。
    6.投票评选(6月中下旬—7月下旬)
    (1)参与“万名公众代表”投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工作。推荐我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除外)担任公众代表,参加投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开展江苏省道德模范投票评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公众代表投票和全省活动评委会投票。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省活动评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省活动组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
    7.审批表彰(8月上旬—9月底)
    省活动组委会将第八届江苏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报省文明委审定,省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举行表彰活动。
    六、推荐和评选活动宣传
    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形成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
    1.启动阶段要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省活动组委会将组织省级主要媒体及时报道推荐评选活动消息。各地组委会要组织本地媒体广泛宣传,把评选标准、推荐渠道、评选办法向广大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提高群众对推荐评选活动的知晓率。
    2.推荐阶段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省级主要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组织记者到基层一线采访,把模范人物发掘出来、宣扬开来。各设区市要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和网民推选心中楷模。
    3.公示阶段要浓墨重彩讲好道德模范故事。省级主要媒体组织开展道德模范主题宣传,用讲故事的形式对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进行刊播。新华日报、江苏卫视重点对10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宣传报道;省电台“道德模范故事会”节目集中一段时间,每天讲述一位道德模范候选人故事;新江苏?中国江苏网开设“道德的力量”专题网页;交汇点、荔枝新闻客户端、ZAKER南京、文明江苏微信公众号等每天推出一位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展示H5。各设区市要在本地主要媒体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户外大型电子屏等平台,广泛传播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4.表彰阶段要持续放大道德模范正能量。组织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道德典型人物,以新一届道德模范事迹为原始素材,组织创作和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剧、报告文学、诗词歌赋、微电影和微视频等,运用制作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多侧面、立体式地展现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各地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各类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把道德模范的事迹送进千家万户。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基本做法,引导群众为自己选树道德榜样。要把推荐的重点放在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广泛发动城乡基层群众推荐候选人,引导人们踊跃推荐他们信得过、学得到的道德典型。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向活动组委会推荐行业、系统涌现的先进典型。
    3.严谨有序评选。要严格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公示宣传、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扩大视野、深入考察、从严把关,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标杆人物推荐上来,确保选树的道德模范立得住、过得硬、传得开,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附件:

    1.第八届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2. 第八届全国(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信息汇总表.docx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总工会、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广电总台
    2021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明热线:0519-85680855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