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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24-02-01   来源:常州晚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1月3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九章、五十八条,在吸取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构了我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主要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划与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分类投放的相关制度并明确具体要求;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建设及作业要求;源头减量的机制建设和具体措施;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等内容。

《条例》明确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对分类投放要求进行了规定,并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指导员制度、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等相关制度。在推进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净菜上市中,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实行绿色办公,鼓励企业减少包装、使用可循环包装物、电子运单、建立回收循环利用体系等,并对一次性用品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的使用进行规范;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系统,并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等。

据了解,从立法调研项目、预备项目到正式项目,该《条例》历时3年制定出台。《条例》已于2023年12月28日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批准,1月22日公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秋冰 芮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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