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以"礼"为先 打造有温度的斑马线 |
发布日期:2018-11-01 来源:常州晚报 |
《公约》第三条:车让行人不乱停 受访者:金坛区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指导员陆旭东 “我觉得,建文明城做文明人,‘礼’是一个很重要的内涵。文明行车、礼让行人,我们可以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温馨的礼遇,共同打造有温度的斑马线。同时,大家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有序停放、分类停放、顺向停放,让城市道路更加通畅。”陆旭东表达了自己对这条公约内容的理解。 结合自己的工作,陆旭东表示,现在常州在礼让行人方面实施了很多新举措,严格执法后,文明行车和礼让行人的情况有好转,市民的守法意识也比以前有提高,“但我们发现有摄像头和没摄像头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我不希望这些提升的素质是通过罚款罚出来的,而是市民发自内心去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自觉”。 陆旭东还特别提到,“车让行人不乱停”中的“车”不仅仅是指机动车,也包括非机动车,很多非机动车在停车时都以“停一下就走”“我车小不挡道”等为借口乱停车,其实这就是影响了他人的通行权力。 “车辆无论是在城市的街道上还是小区内,停车时都应该按照车不出线、线内停车的基本要求。除此以外,就机动车而言,还应该强调做到不随意变道、不加塞抢行等。”赵旭东说。(常州晚报 文明 郑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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