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文明办[2004]13号
关于组织“公民道德宣传日”
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相关部门:
根据省文明办要求和市文明委年初部署,市文明办决定以诚信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美化家园、喜迎盛会”为主题,在全市组织“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4年9月16日—9月20日
二、活动内容:
1、结合迎接我市即将举办的“常州国际中小企业商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卡通数码艺术周”两大盛会,以学校为单位,以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为内容,组织一次公民道德实践课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接受一次生动的教育;
2、组织全市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9月20日(星期五)在文化宫广场、人民公园广场、兰园广场开展一次大型的广场公民道德宣传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
3、全市文明行业参创行业在9月中旬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一次系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4、根据省文明办安排,组织部分行业开展《诚信故事》等刊物的赠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辖市区、各有关行业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化文明创建,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辖市区、各有关行业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选好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民道德教育阵地,广泛吸引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请各市区、各单位在9月10前将“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报市文明办创建活动科(联系电话:6604153),市文明办将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8月26日
附件一:《“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推荐公益广告》
附件二:“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广场活动安排
附件一:
“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推荐公益广告
美化家园、喜迎盛会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建设文明诚信的常州
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附件二:
“公民道德宣传日”广场活动安排表
2004年9月20日
行业名称 |
活动地点 |
活动时间 |
行业名称 |
活动地点 |
活动时间 |
工商局 |
人民公园 |
上午 |
房管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国检局 |
人民公园 |
上午 |
公安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药监局 |
人民公园 |
上午 |
旅游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国土局 |
人民公园 |
上午 |
供电公司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司法局 |
人民公园 |
上午 |
邮政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卫生局 |
人民公园 |
上午 |
人民银行 |
兰园广场 |
上午 |
建设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工商银行 |
兰园广场 |
上午 |
交通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建设银行 |
兰园广场 |
上午 |
国税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交通银行 |
兰园广场 |
上午 |
电信公司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中国银行 |
兰园广场 |
上午 |
地税局 |
文化宫广场 |
上午 |
技术监督局 |
兰园广场 |
上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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