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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18

常文明办[2004]13号

 

关于组织“公民道德宣传日”

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相关部门:

根据省文明办要求和市文明委年初部署,市文明办决定以诚信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美化家园、喜迎盛会”为主题,在全市组织“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4916—920

二、活动内容:

1、结合迎接我市即将举办的“常州国际中小企业商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卡通数码艺术周”两大盛会,以学校为单位,以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为内容,组织一次公民道德实践课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接受一次生动的教育;

2、组织全市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920日(星期五)在文化宫广场、人民公园广场、兰园广场开展一次大型的广场公民道德宣传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

3、全市文明行业参创行业在9月中旬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一次系统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4、根据省文明办安排,组织部分行业开展《诚信故事》等刊物的赠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辖市区、各有关行业要把这项活动作为深化文明创建,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辖市区、各有关行业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选好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公民道德教育阵地,广泛吸引群众积极参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请各市区、各单位在910前将“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报市文明办创建活动科(联系电话:6604153),市文明办将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4826

附件一:《“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推荐公益广告》

附件二:“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广场活动安排

 

附件一:

 

“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推荐公益广告

 

美化家园、喜迎盛会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建设文明诚信的常州

青少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附件二:

“公民道德宣传日”广场活动安排表

2004年9月20日

行业名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行业名称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

工商局

人民公园

上午

房管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国检局

人民公园

上午

公安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药监局

人民公园

上午

旅游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国土局

人民公园

上午

供电公司

文化宫广场

上午

司法局

人民公园

上午

邮政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卫生局

人民公园

上午

人民银行

兰园广场

上午

建设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工商银行

兰园广场

上午

交通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建设银行

兰园广场

上午

国税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交通银行

兰园广场

上午

电信公司

文化宫广场

上午

中国银行

兰园广场

上午

地税局

文化宫广场

上午

技术监督局

兰园广场

上午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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