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表彰200l—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05-04-18 |
关于命名表彰200l—2002年度江苏省 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 (2003年12月19日)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三个文明一起抓,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城乡文明程度、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涌现出一大批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成绩显著、群众评价满意、在全省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基层单位。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南京长途汽车站等154个单位为“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 希望受到表彰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在全省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希望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富民强省,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常州市获得省文明单位标兵名单(11个) 金坛市自来水公司 江苏省溧阳市烟草专卖局 常州市武进圩塘汽车轮渡管理处 红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常州长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常州电视台 中国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