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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2003-2004年度常州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总评工作
发布日期:2005-04-18

11月17日,市文明办召开2003-2004年度常州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总评工作会议,部署总评工作。具体考评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考评范围为2003年度被市文明委列为初评名单的单位,整个考评为三个阶段:自查申报、分类考评和综合考评。时间从11月20日起到2005年2月28日止。市文明办副主任周培进同志对评比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二严格要求,注意把关;三要创新思路、提升水平。

 

附:常文明办[2004]16号文件

 

 

 

常文明办(2004)1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3-2004年度常州市文明社区(小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总评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各部委办局宣传处(政治部),市直各单位宣传处,驻常部队政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11月20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2003-2004年度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总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标准

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具体条件、标准详见《关于常州市创建文明社区考评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常文明办(2001)16号]、《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创建“六好文明村镇(乡)”、“六好文明村”活动的意见》[常文明委(2001)5号],《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管理条例》[常文明委(1998)第28号]、《关于在全市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的意见》[常文明办(1998)8号]。

本次考评重点内容是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组织建设成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创卫”、“创模”、“创园”、“三讲一树”等创建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为体现创建工作多办实事的要求,医保、社保工作也将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市文明办将重点对初评新上的单位以及在创建活动中接到群众来信来访等情况反映的单位进行考评。

二、考评范围

    凡被市文明委列为《关于确定2003年度常州市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标兵)初评名单的通知》[市文明委(2004)9号]初评名单中的单位具有申报资格。

    三、考评时间、步骤

1、自查申报(2004年11月20日-11月30日)

被列为考评范围的单位要对照有关考核标准及本单位近年来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向市、区文明委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报告和创建工作总结,同时要在单位内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公示样式见附件)

    凡在2004年度内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应在自查报告中如实说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附有关处理意见及相关材料.

    2、分类考评(2004年12月1日-2005年1月10日)

    对申报单位的考评将分三类进行:

   (1)委托检查:各主管部门受文明办委托对所辖单位进行梳理检查。在接到各个所属单位的自查报告后,要组织力量,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对其三个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创建工作一般、水平下降以及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部门考评结束后,要将考评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与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及本系统(行业)创建工作总结一并报市文明办.

    (2)组织互查:为严格考评质量,加强各行业间创建经验的交流,市文明办将组织由有关辖市,区文明办,系统(行业)宣传处及有关同志参加总评互查(具体分组见附件)

    (3)随机抽查:各单位在考评期间,凡市文明办接到投诉电话和情况反映的单位,由市文明办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检查.同时市文明办还将随机抽调部分申报单位的台账,检查其创建活动的基础工作.

   3、综合考评(2005年1月10日-2005年2月28日)

   在分类考评结束后,市文明办召开各辖市、区文明办及有关部门、驻常部队创建部门负责人会议,交流情况,汇总名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发生问题的单位依照有关标准,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文明委审议.

    四、考评要求

    1、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自查和委托检查由各辖市、区文明委和各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指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互查、随机检查和综合考评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

2、各类创建活动的申报材料,请于2005年1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创建活动处。

3、各辖市、区文明委和各部、委、办、局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讲求实效,使全年总评工作能顺利进行.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4年11月15日

 

 

 

附件一: 常州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申报公示

附件二: 2003-2004年度常州市文明社区总评申报表

附件三: 常州市文明村镇申报公示

附件四: 常州市20032004年度文明村镇申报表

附件五: 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附件六: 常州市2003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表

附件七: 组织互查分组表

 

 

 

 

 

 

附件一:

常州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申报公示

 

常州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是按照明确的创建标准,积极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并经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是同级各类社区、小区评比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本社区、小区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并已申报常州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根据常州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申报考核有关规定,请社区、小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可于2004年11月20日-2005年1月10日向以下单位反映。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3003;

监督电话:6606655,6687880。

辖市、区文明办或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社区、小区名称:

                                 2004年11月

 

 

附件二:

20032004年度常州市文明社区申报表

社区名称

 

负责人

 

详细地址

 

 

 

驻区单位

   个驻区机关     个企事业单位

 

 

 

  

  

(可另附材料)

                                              (盖章)

 

主管街道

(城镇)

  

 

 

 

 

 

(盖章)     

辖市区、

文明委

 

 

 

 

 

(盖章)      

 

 

 

 

                              (盖章)        

           

注:本表一式二份,请于2005年1月10日前送交市文明办综合处。

 

附件三:          文明村镇申报公示

    2003-2004年常州市文明村镇考评工作已经开始,文明村镇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由市文明委按照创建标准严格考评,最后经市委市政府命名的两个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

    文明村镇的主要标准是: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廉洁自律,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镇经济效益显著,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及人均收入处于同类村镇领先水平;农村各项减负政策落实,实行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形式多样;村镇环境优美整洁,治安秩序良好。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年考核评比: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2、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政治案件和严重刑事案件,在当地影响较大的。3、出现与文明村镇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本单位已基本符合文明村镇要求,故已申报文明村镇。欢迎本单位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04年11月20日----2005年1月10日向以下单位反映。

    常州市文明办监督电话:6604153

辖市区文明委或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附件四:

常州市20032004年度文明村镇申报表

 

村镇名称

 

申报项目

 

联系电话

 

村镇负责人

 

创建部门

 

村镇人数

 

党员人数

 

销售收入

 

财政收入

 

利润总额

 

年人均收入

 

是否连续获得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哪几届?

主要先进事迹

 

         

 

 

本年度受到市以上各类奖惩

 

辖市区文明委意见

    日(盖章)

市文明委意见

    日(盖章)

:本表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二份.并于2005年1月10日前报送。

 

 

附件五:

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申报公示

2003-2004年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考评工作已经开始,文明单位(标兵)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经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由一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命名的先进集体,是一级党委和政府授予的两个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主要标准是: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清正廉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内容丰富;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社会治安稳定、秩序良好;工作生活环境优良。按照“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管理条例”规定,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年考核评比。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2、发生严重经济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3、因人为因素造成严重经济亏损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4、出现与文明单位称号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根据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认为本单位已基本符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标准要求,故已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欢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意见,可于2004年11月20日----2005年1月10日向以下单位反映。

    常州市文明办监督电话:6604153

    辖市区文明委或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附件六:

常州市2003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申报表

系统:              

单位名称(全称)

 

申报

档次

 

法人代表

 

党组织

负责人

 

企业性质

 

全员人数

 

党员数

 

联系

电话

 

销售收入

 

利润

 

实现利税

 

年人均

收入

 

是否连续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哪几届?

 

             

 

本年度受到市以上各类奖惩

 

辖市区文明委意见

    日(盖章)

市文明委意见

    日(盖章)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二份,并于2005110日前报送。

 

 

 

附件七:

组织互查分组表

一、具体分组

1、企业组:机电、化轻、纺工、建工、塑料、服装、常柴、外经局

企业l组;机电,纺工,建工  组长:机电

企业2组;化轻,塑料,服装  组长;化轻

企业3组:常柴,外经    组长:常柴

2、市级机关:  由市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3、文教组:广电局、文化局、教育局,人防办、报社、 安全局  组长:广电局

4、部队组:  由市文明办、双拥办牵头组织实施

5、直属单位:  由市企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6、大专院校由市教育局高教处牵头组织实施

7、辖市区组:

辖市(区)1组:天宁、钟楼、戚区、新北 组长:天宁

辖市(区)2组:武进、溧阳、金坛  组长:武进

二、时    间:3—6天

    三、检查内容

    1、检查重点为初评新上的以及一些连续多年获得创建荣誉称号的单位;

    2、检查方法:一是看环境、查台账;二是进行随机抽查或召开小型座谈会;三是检查组对被检单位进行情况通报。

    四、要求:

    l、为提高工作效率,检查组在对被检单位进行检查过程中对有书面汇报材料的单位,不再听取口头汇报。

    2、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如确有必要在基层单位就餐的,一律从简。

    3、各组在检查结束后,须向文明办提交检查小结。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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