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8-10-08 |
各辖市、区文明办、关工委,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着力建设农村“阳光驿站”新阵地,现就我市推进 “阳光驿站” 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大力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因势利导,科学规划,整合教育资源,搭建教育平台,着力建设农村“阳光驿站”新阵地,打造农村孩子健康成长的乐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格局,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重点内容和考核标准 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重点要做到 “五有”: 1、有因地制宜的活动阵地。 要按照因地制宜,贴近实际的原则,合理安排“阳光驿站”活动阵地,阵地规模可大可小。可以单独建设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教学辅导室等活动阵地,也可以采用村镇办、村校联办、家庭办、企业办等多种办站形式,资源共享。有条件应配备电视机、DVD等电教设施,满足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需要。 2、有丰富多彩的活动载体。要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科技教育,开展学习辅导、文体活动、助学帮困、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结合各地的实际,重点可以开展以下七个方面活动:一是开展宣讲活动。如时政形势革命传统主题报告、法律法规宣传讲座、老干部老战士讲历史战斗故事、回乡大学生谈个人成长之路、读书心得交流、科普知识介绍等;二是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如教唱革命歌曲、编演文艺节目、暑期电影周、有奖猜谜语、“脑筋急转弯”等;三是开展专项辅导活动。根据驿站志愿者专长,对来站活动的学生进行书法、美术和乐器辅导、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对家长进行家教指导等;四是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社会调查、参观城乡新貌、组织“小记者”采访团、模拟法庭当“小法官”、组织祭扫烈士墓、自编手抄小报等;五是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如征文比赛、书法比赛、故事演讲以及体育单项比赛等;六是开展公益活动。如“学雷锋”活动、“手拉手献爱心”、为“五保”老人送温暖、“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等;七是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开展谈心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心理困惑。 3、有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以有爱心、有专长、有奉献精神的“五老”(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人员为主体,组织寒暑假返乡大学生、本地有一技之长的专家能人等志愿者,作为驿站的专兼职辅导人员。每年要根据离退休人员和其他志愿服务人员的变动情况,不断调整辅导员队伍,确保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4、有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把这项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一是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定期对本村未成年人的数量、年龄结构、爱好特长、家庭情况、思想状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资料库,有针对性地确定驿站活动的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完善驿站与学校、家庭的协调制度。由村干部、有关学校领导以及村民参加的“阳光驿站”工作协调组织,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组织活动,确保驿站活动安全、有序、有效;三是建立与未成年人联系制度。密切未成年人与驿站的联系,通过联系卡、联系电话等形式,吸引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学生积极到驿站活动,在“阳光驿站”体验成长,感受快乐。 5、有结对的实践教育基地。要拓展驿站的活动范围,主动与村所在地周边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社会劳动实践基地联系,结成工作对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带领孩子到这些基地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延伸驿站工作的手臂。 三、推进步骤 1、各辖市区加强指导协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2008年10月底前,各辖市区建成2个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示范点,由文明办、关工委检查验收后,统一进行挂牌。 2、在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12月底前,各辖市区完成10%行政村建成未成年人“阳光驿站”的目标。 3、2009年6月底前,各辖市区60%的行政村建成达标的未成年人“阳光驿站”。 4、2009年底,对各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进行检查评比,评选 “十佳阳光驿站”,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进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是各辖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是200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今年文明村考评的重要指标。各辖市区文明办、关工委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保证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 2、创新活动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要把驿站的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美德少年阳光行动”主题活动、农村留守儿童温馨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贴近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需求,贴近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际,精心设计富有农村特色、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载体,努力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趣味、感染力强的活动项目,广泛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到活动中来,让“阳光驿站”成为学生求知、体验、愉悦、实践的大课堂。 3、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关工委作为工作主体,要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亲情优势、时空优势,在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教育、团委、妇联等各有关单位,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努力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4、抓好示范引导,全面稳步推进。各辖市区文明办、关工委要加强对农村“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的指导,要在场地设施、工作队伍、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划等方面,对各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扶持,培育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要通过新闻宣传、经验交流会、工作现场会等形式,推进工作的深入。按照市文明办统一部署,在年内和2009年上半年,分别完成10%和60%的行政村建成“阳光驿站”的目标,使我市的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出品牌、创出特色,迈上新的台阶。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8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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