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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市部分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与交通文明岗开展警民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0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公安局

常文明办〔200829

 

 


关于组织全市部分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与交通文明岗开展警民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

 

交巡警支队、天宁区文明办、钟楼区文明办、各有关创建单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民对文明交通的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文明交通水平,充分展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增强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决定在全市组织部分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与交通文明岗开展警民结对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文明交通市和提高市民交通法制意识为目标,营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在文明交通示范区开展文明交通岗结对共建活动,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和公民文明交通实践,并逐步将活动延伸扩展到全市范围,以此带动全体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显著增强,使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观,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使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在我市蔚然成风。

二、活动内容

1、做好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市公安交巡警支队要组织好结对岗亭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一是精心编印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招贴画和宣传手册,发放到结对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学校师生手中;二是协助结对单位、社区、学校做好文明交通简报、板报的制作和橱窗的布置工作;三是与各结对单位、社区、学校共同开展文明交通知识讲座、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各结对单位、社区、学校要加强对职工、居民和在校学生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其遵章守纪、文明出行的意识,同时市公安交巡警支队要定期组织各结对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学校学生走上街头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展板等宣传形式,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

2、提供优质交通服务:各参与共建的岗亭交巡警一是要充分发挥好自身业务优势,为结对单位职工、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违章处理友情提醒等服务,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二是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走进社区,在上下班高峰时期协助做好社区交通指挥工作,规范居民交通行为。

3、开展走进警营主题活动: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走进指挥中心、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等单位,通过对现代化的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事故处理现场的展示,使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有更直观的了解,也对市民文明出行起到警示作用。

4、开展街头协勤体验活动:各结对单位、社区、学校要组织职工、居民、学生按照计划安排,轮流走上街头,协助交巡警进行交通管理工作,对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对文明交通进行宣传,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在交通协勤体验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5、积极利用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定期组织各结对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走进交通安全主题公园进行交通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交通法律法制意识。并组织参观事故车辆残骸展,让市民直观深刻地认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增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6、设立网络邮箱增强信息传输和交流: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将专门开辟共创交通文明警民交流邮箱定期向结对单位发送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结对单位也可对当前的交通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做到经常交流了解互动。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开展,由部分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市区20个交通岗亭共同参与(详细结对情况附后)。

四、活动时间

200810月至201110月,共计三年。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此次活动的重要性,成立领导班子,明确联络负责人,把本次活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具体内容来做,切实抓细抓实。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共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共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活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将职工文明交通行为与绩效考核挂钩;各社区要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使文明交通意识深入人心;各学校要制定体验活动计划,将本次活动与学校志愿者队伍和勤工助学岗位挂钩,并作为学生评优表彰的内容,使体验活动长期化、制度化。

3、培育典型,表彰先进。各单位要做好经验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将每年对各结对共建岗亭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选出结对共建示范岗结对共建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以进一步扩大影响,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共建的热情,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4、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部署发动,共建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建立共建活动长效管理机制。各共建单位每月将共建活动的情况报市文明办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考核内容,市文明办在年度考评中将对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特色鲜明的单位、社区给予适当加分。

 

附件:交通示范区岗亭与单位、社区、学校文明交通结对共建一览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公安局

                             2008年10月7

 

 

 

 

附件:

交通示范区岗亭与单位、社区、学校

文明交通结对共建一览表

 

 

岗亭名称

结对单位

结对社区

结对学校

1

文化宫岗

电信局

后北岸社区

江苏工业学院

2

元丰桥岗

第一人民医院

椿桂坊社区

3

琢初桥岗

汽车站

南城脚社区

4

城中路岗

银监局

古村社区

常州工学院

5

中山门岗

国检局

新丰街社区

6

102医院岗

自来水公司

斜桥巷社区

7

博爱路岗

供电局

博爱路社区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8

新天地岗

华利达服装集团

怡康社区

9

小东门岗

江苏银行

小东门社区

10

永宁岗

排水公司

青山路社区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11

钟区岗

国税局

安阳花苑社区

12

怀德岗

大娘水饺

文亨花园社区

13

虹桥岗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色新城社区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14

西新岗

地税局

西二村一社区

15

青山桥岗

常州日报社

西一村社区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6

大观岗

广播电视台

天皇堂弄社区

17

中百岗

邮政局

双桂坊社区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18

轻工岗

建材供应公司

荷花池社区

19

弋桥岗

建设银行

横兴路社区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

清潭岗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世纪明珠园社区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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