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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08

常文明办[2008]35

 

关于印发《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的通知

 

各区文明委:

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是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五大建设”战略任务之一,也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072008年度文明城区创建评选活动,根据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现将新修订的《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1113

 

附:《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
/upimg/soft/wenming/58_081208140221.doc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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