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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社区和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09-01-13

  1月8日,市文明办在钟楼区清潭三社区组织召开了社区和农村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工作推进会,各辖市区”阳光驿站”示范点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火炫、钟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陆建军共同为清潭三社区“阳光驿站”揭牌,清潭三社区党总支书记王瑛作做经验介绍,市文明办副主任黄娅芬对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文明办下发了在社区和农村推进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的意见以来,各辖市区积极落实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在完成首批28个“阳光驿站”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覆盖面,到2008年底,已经建成了近200个未成年人“阳光驿站”。 “阳光驿站”充分发挥开放性、社会性、实践性的特点,充分利用未成年人的节假日和闲暇时光,组织开展了文化体育、社会实践、互帮互助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们在驿站宽松的环境中舒展天性、愉悦身心,发展兴趣、拓展视野,锻炼能力、施展才华,成为孩子们成长的乐园,家长们贴心的大课堂,推进了我市社区和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化,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一直赞扬。

  会议对下阶段“阳光驿站”建设提出了要求,总体目标是力争在2009年底,实现社区和行政村的全覆盖,为更多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重点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采取措施,落实驿站活动场所。按照建设部、民政部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积极争取活动场所。提倡资源共享,实现一个阵地多种功能、一个场所多种用途,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二是突出队伍建设,增强驿站教育力量。争取优秀教师到社区担任未成年人校外教育辅导员。组建驿站志愿者队伍,把社区和村里的各类人才和社会热心人士有组织地汇集起来,形成了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人才结构多样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组织孩子们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三是深化活动载体,拓宽驿站教育渠道。突出教育,重在实践。充分运用社区和农村未成年人身边的教育资源,开展生动形象的教育体验活动。特别组织好“三心”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让孩子在身体力行中认同道德规范,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习惯。开展驿站活动要从未成年人需要出发,灵活、机动地做出安排,既要让孩子们乐于参与,也要让孩子们便于参与。要把活动内容、时间列出“菜单”,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让孩子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四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驿站教育机制。建立调查摸底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数量、年龄结构、爱好特长、家庭情况、思想状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档案,使工作有的放矢,扎实推进。建立驿站与学校、家庭工作协调制度,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或村委工作人员、辖区内学校领导、学生家长以及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居民参加,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组织活动,实现学校、社会、家庭三者之间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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