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客运行业开展“迎国庆 迎省运 讲文明 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7-02 |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交通局 常州市总工会 常文明办〔2009〕20号 关于在全市客运行业开展“迎国庆 迎省运 讲文明 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建设局、交通局、总工会、市各客运行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建设厅、交通厅、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客运行业开展“迎国庆 讲文明 树新风” 活动的实施方案》(苏文明办[2009]2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我市客运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着眼于加强城市管理,优化交通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向建国60周年献礼,市文明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客运行业集中开展“迎国庆 迎省运 讲文明树新风” 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等目标任务,以“迎国庆 迎省运 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以往开展类似活动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大力推行科学管理、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全面提升客运行业的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 二、组织领导 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共同组织开展,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全市客运行业“迎国庆 迎省运 讲文明 树新风” 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火炫任组长,成员为市文明办副主任汪明光,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戴明水,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杨纪平、市总工会副主席蒋志超。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文明办创建处(联系电话:85680863)。 三、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所指客运行业包括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 四、活动内容 (一)夯实举措、强化管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1、树立机关服务企业的意识。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等客运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促发展”主题活动。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科学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持市场运力运量平衡。二是围绕保增长促发展,通过设立菜单式的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企业调整和优化经营方式,推进规范经营。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建设部门要科学配置和调度公交线路资源;交通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班车客运网络布局,完善出租汽车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方便市民出行。四是畅通客运驾驶员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客运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客运行业突发事件。 2、树立公司服务司机的意识。各客运企业要深入开展“服务司机促规范”主题活动。一是要依法经营,人性化管理,理顺企业与驾驶员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做到权责明确、合同规范。二是健全驾驶员保障机制。企业要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切实解决驾驶员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经营方式、规范运作流程、加强质量监控,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四是要不断完善客运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组织开展客运汽车服务创优活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客运汽车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3、树立驾驶员服务乘客的意识。在客运驾驶员中开展“服务乘客促和谐”主题活动。一是健全驾驶员从业规范。市建设局、交通局要制定完善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驾驶员有关服务规范。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客运驾驶员中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道德礼仪教育,引导驾驶员树立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三是弘扬志愿精神,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组织客运汽车驾驶员参与各种公益援助行动,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老助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多做贡献。 (二)以评促优、树立典型,着力营造创优意识 1、在出租汽车行业进一步深化“提升服务水平,争当文明使者”优质服务活动。针对我市目前出租车行业在管理、营运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出租车遵章守纪、文明行车、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文明车”及“出租车公司优质服务先进企业”的评选,使我市出租车行业成为展示城市文明形象、影响带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的辐射源,成为我市文明创建一扇亮丽的窗口,成为文明城市创建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的一个重要方面。 2、在公交行业进一步深化“优质服务、文明行车”活动。一是在驾驶员中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十个不”,按照“十个不”中规范行车的七条要求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驾车、不争道抢行、不超员超载、不随意停车、不乱鸣笛。同时,按照公交管理“八要”的要求做到:要礼让行人,文明规范驾驶;出车前要做好车辆例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要提前处理路面情况,做到平稳行驶;要确保安全,不疲劳驾驶;停站要靠边,保障道路畅通;要专心驾驶,开车时不做与安全驾驶无关的动作;要时刻牢记安全法,不抢信号灯;夜间行车要按规定使用灯光。二是开展争创“文明线路”活动。 3、在长途客运行业开展深化服务品牌活动。深化“精品班线”、“精品包车”、“三心”服务等品牌内涵,挖掘资源培育特色,不断提炼经验与做法,形成品牌体系,全力打造客运企业的窗口形象。同时,通过开展“和谐国庆,优质服务”竞赛、“文明车、标兵车”评比、“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创建系列活动,形成人人争先、个个参与的群众性创建氛围,扩大文明创建的覆盖面。 (三)扩大宣传、强化监督,逐步树立自律意识。 1、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电视台、网站等主流媒体,整合电子屏、楼宇广告牌、车载电视等现有户外广告资源,发挥好各社区、各文明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阵地作用,对活动的目的、意义等做好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开展媒体督察。与“争当文明出行人”宣传活动相结合,在各大媒体开设交通曝光台等栏目,对服务态度恶劣、行车不文明等现象进行曝光。 3、加强社会监督。一方面通过不文明行为网上大讨论,发动广大网民对客运行业各种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讨论。另一方面发挥文明城市建设义务督察员和出租车行风监督员的作用,不定期对客运行业的车辆整洁、行车文明、服务规范等内容进行督察,由文明办汇总,通报至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时序进度 本次活动自 1、宣传发动阶段( 2、组织实施阶段( 3、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2月中下旬)。各有关单位在认真总结活动的基础上,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领导小组将根据方案确定的评比内容和活动期间的实际情况,综合评议,进行表彰。同时,对活动中出现不文明现象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参与和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切实把这项活动抓细、抓实。 2.明确职责,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在宣传到位、教育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上下功夫。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同时,制定好各类先进评选考核办法和标准,并报市文明办。 3.做好总结,推广典型。各单位要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切实抓好对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积极推动本次活动深入开展。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交通局 常州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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