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违法统计通报(二) |
发布日期:2010-04-26 |
关于市级机关公务车和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 交通违法率统计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文明办[2009]6号《关于建立市级机关公务车及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违法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日前,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级机关党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对市级机关公务车及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2009年第四季度和2010年第一季度交通违法率进行了统计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四季度公务车违法率为零的单位有:党史工委、地震局、公安局、环保局、机关党工委、接待办、九三学社、老干部局、老龄办、民革、民进、农工党、侨联、社科联、台联、信访局、致公党;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违法率为零的单位有:侨办、保密局、接待办、九三学社、老干部局、老龄办、民革。 2010年一季度公务车违法率为零的单位有:侨联、机关党工委、统战部、老干部局、老龄办、九三学社、民革、致公党;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违法率为零的单位有:药监局、保密局、地震局、九三学社、民革、致公党。 从统计结果看,目前机关车辆交通违法主要集中在闯红灯、违停和超速三个方面。此外,部分单位连续两个季度交通违法率排名均在前十位;部分行业单位虽然交通违法率较低,但交通违法绝对值较高。希望这些单位要切实引起重视,加大对“争当文明出行人”活动的宣传教育力度,并将文明出行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评之中,为迎接十七届省运会,展示我市文明城市形象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常州市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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