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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承诺 我带头——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启动仪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17

关于举行“我承诺  我带头——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根据常文明办〔200820号《关于在全市机关驾驶员和工作人员中开展“我承诺  我带头——遵章守纪、文明出行”活动的通知》,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将联合举行“我承诺  我带头——遵章守纪、文明出行”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721日上午8

二、活动地点

文化宫广场

三、参加人员

1、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公安局、教育局、团市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各一名。

2、各区文明办负责同志,部分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公安民警、学生、青年志愿者和市民群众代表。

四、活动要求

1、市级机关党工委、公安局、教育局、团市委务于717日前将出席仪式的分管负责人报市文明办创建处。(联系电话:85680863

2、市文明办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含驾驶员)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各100人、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民警代表100人,团市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代表100人,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代表100人,于活动当天730分到达文化宫广场列队。

3、请市人事局、团市委认真准备代表发言稿,发言时间控制在3分钟。

4、请常州日报社、常州晚报社、常州电视台、中国常州网派员报道。

 

 

常州市文明办          中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常州市公安局

              2008714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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