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的意 见 |
发布日期:2008-09-12 |
常文明办[2008]21号 关于推进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的意 见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中的纽带作用,搭建未成年人社区活动的阵地和平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服务,现就我市推进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 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搭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和平台,保障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工作安排上相互衔接,在教育内容上相互贯通,在教育渠道上相互补充,提高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整体效应,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格局,推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重点内容 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建设驿站的活动阵地。 要按照因地制宜,贴近实际的原则,合理安排“阳光驿站”活动阵地,满足未成年人在社区开展道德实践、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需要。设施条件较好的社区,可以单独设立驿站活动场所。部分社区可以在利用现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整合社区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实现一个阵地多种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部分活动场所紧张的社区,可以联合社区内的单位、社区附近的学校的相关活动场所,作为“阳光驿站”的活动阵地。 2、发挥驿站的服务功能。驿站要强化三大功能:一是未成年人的乐园。要精心组织社区文体活动,开展驿站阳光体育、驿站趣味大赛、驿站才艺比拼、驿站夏令营等活动,使孩子们在驿站大家庭中,感受快乐,放飞心情,健康成长。二是社区居民的“朋友”。要通过建立驿站爱心互助、心理咨询、知心角、家长沙龙、驿站讲堂等形式,帮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密切社区居民的关系,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道德实践的基地。要精心组织好驿站的各项道德实践活动,使学校德育在驿站更加具体化、形象化、趣味化,让孩子们在驿站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教育、受启发、受熏陶,使社区真正发挥“三结合”教育的纽带作用。 3、精心设计驿站活动。一是重谋划。要根据社区未成年人教育的特点,精心编制年度“阳光驿站”活动计划,利用节日、纪念日、寒暑假等时间,开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要把驿站的活动内容、时间列出“菜单”,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让孩子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二是重引导。要引导社区未成年人积极参加“美德少年阳光行动”,使他们在为长辈尽孝心、为同学送关心、为他人献爱心的过程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体验光荣,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充分运用社区中蕴含的宝贵教育资源,开展生动形象的教育体验活动,使孩子们从身边的人和事中,从亲见亲历的实践中受到形象生动、真实直观的教育。三是重趣味。要把健康快乐、生动有趣作为开展社区活动的前提,让孩子释去包袱和压力,使他们在宽松、开放的环境中愉悦身心、提高素质。要选择孩子们感兴趣的活动内容,从孩子关心的事、喜欢的事入手设计活动项目,使孩子们来了有兴趣,参加了有收获。 4、健全驿站的工作队伍。 要在发挥专职社区工作者作用的同时,着力建设一支富有热情、乐于奉献,懂得社区教育规律,专兼职结合的“阳光驿站”志愿者队伍。教育部门要组织教师志愿者队伍到社区担任“阳光驿站”辅导员,条件成熟的辖市区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师轮流脱产到社区工作,拓展教育工作领域。要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作用,组织“五老”参与驿站的日常工作,当好革命传统教育宣传员、思想道德教育辅导员、社会风尚监督员。要鼓励大学生志愿者走出家庭、走出校园,走进社区,到驿站充当生力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志愿服务工作。 5、建立驿站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把这项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要建立调查摸底制度,定期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数量、年龄结构、爱好特长、家庭情况、思想状况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资料库,有针对性地确定驿站活动的重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完善驿站与学校、家庭的协调制度。社区要完善驿站工作联系机制,由社区工作者、有关学校领导以及社区居民参加的“阳光驿站”工作协调组织,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组织活动,实现学校、社区、家庭三者之间的互动。三是要建立联系卡制度。要学习推广清潭三社区等单位建立“社区活动联系卡”的做法,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学生持卡到社区报到,在“阳光驿站”体验成长,感受快乐。 三、推进步骤 1、各辖市区加强指导协调,2008年9月底前建成2个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示范点,由市文明办制作统一标识的铜牌,检查验收后进行挂牌。 2、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的成功经验,2008年10月底前,各辖市区完成20%社区建成未成年人“阳光驿站”的目标。 3、2009年6月底前,各辖市区80%的社区建成未成年人“阳光驿站”。 4、2009年底,对各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进行检查评比,评选 “十佳阳光驿站”,对工作扎实深入、富有成效的驿站进行表彰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进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是各辖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是2008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今年文明社区考评的重要指标。各辖市区要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保证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 2、创新活动形式,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要贴近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需求,贴近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际,精心设计富有社区特色、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载体,努力形成一批主题鲜明、新颖生动、富有趣味、感染力强的活动项目,广泛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到社区活动中来,让“阳光驿站”成为学生求知、体验、愉悦、实践的大课堂。 3、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社区未成年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教育、团委、关工委、街道等各有关单位,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努力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4、抓好示范引导,全面稳步推进。各辖市区文明办要加强对社区“阳光驿站”建设工作的指导,要在场地设施、驿站工作队伍、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划等方面,对各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扶持,总结工作经验,培育先进典型。要通过新闻宣传、经验交流会、工作现场会等形式,将好的工作经验进行推广,按照市文明办统一部署,在年内和2009年上半年,分别完成20%和80%的社区建成“阳光驿站”的目标。 常州市文明办 2008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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