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3-30 |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志愿者总会 常文明办[2009]10号 关于组织开展“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 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树立文明新风尚、建设美好新农村”主题活动的通知》(常文明委[2009]7号)文件精神,使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村环境面貌更加优美,村风民俗明显改善,结合我市目前农村各项工作实际需求,市文明办、市志愿者总会决定组织开展“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提高农村村民文明素质和生活水平为宗旨,深入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人才资源等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由常州市文明办、市志愿者总会牵头组织,由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负责实施。 三、活动时间 2009年4月——2009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农村志愿服务平台。 各镇要按照“有服务场地、有服务项目、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活动档案、有统一标识”等“六个有”标准(详见附件)建立农村志愿服务站。农村志愿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区农村志愿服务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农村服务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具体服务项目的制定和实施。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提供一定办公经费。 (二)完善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根据志愿者的专业、特长、爱好,围绕“扶贫帮困”、“科普”、“环保”、“法制”、“文化”、“卫生”等方面内容,组建6支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志愿者服务队。其中: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志愿者总数均不得少于3000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志愿者总数均不得少于1000人,戚墅堰区志愿者总数不得少于500人。 2、各镇以农村志愿服务站为依托,确定专人负责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面向所辖范围内的各社区、村招募志愿者,并登记造册。 (三)开展农村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1、“帮困扶贫进农村”。动员广大志愿者走进农村,走近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专业服务进农村”。针对农村地区和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组织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司法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培训、义诊义治、文艺演出、普法宣传、捐建书屋等服务活动。 3、“环境保护进农村”。发动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清捡垃圾、清除非法张贴、促进垃圾分类收集等志愿服务活动,宣传环保理念,在服务农村“三清一绿”和“五化三有”建设中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4、“关爱未成年人进农村”。结合未成年人校外“阳光驿站”和留守儿童“温馨家园”建设,发动在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有专长的志愿者,积极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活动,不断丰富、拓展“阳光驿站”和“温馨家园”的服务内容。 五、时序进度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 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制定好年度志愿服务工作计划、方案,分别报市文明办、市志愿者总会确认,由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组织实施。同时,各镇要建成农村志愿服务站。 (二)分类培训阶段( 市志愿者总会对现有志愿者队伍的骨干力量和新招募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分类别进行不同培训并布置相关工作要求。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各辖市区、各乡镇围绕活动主题,根据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各项活动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开展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活动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要把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作为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的主要地区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志愿服务地点可自行确定。 (二)加强协调联动。一是加强指导,发挥志愿服务骨干的核心作用,加大对农村志愿服务站的指导力度,提升他们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各辖市区文明办、志愿者协会每月对活动情况做好总结,并上报市文明办、市志愿者总会。 (三)加强督察考核。市文明办和市志愿者总会将采取看现场、看台账等方式不定期深入基层督察活动进程。同时,市文明办将修订完善文明村镇管理办法,将农村志愿服务站的建立和志愿服务的开展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评体系。 附件:常州市农村志愿服务站“六个有”标准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志愿者总会 附件: 常州市农村志愿服务站“六个有”标准 农村志愿服务站必须做到“六个有”标准:“有服务场地、有服务项目、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活动档案、有统一标识”。 一、 服务场所 服务站依托各镇团委进行设置,可与团委合署办公,须配备办公桌、电话、电脑。服务热线号码须对外公布,方便提供志愿服务。 二、 服务项目 各志愿服务站除了根据“万名志愿者走进新农村活动”确定的四大主题开展各类活动之外,还要围绕当前中心工作,结合农村村民需求,在充分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三、 服务队伍 配备站长一名及工作人员若干。站长要求年龄在25-50周岁之间,必须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经验、有热情,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站长主持服务站日常全面工作;工作人员数量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配备。 四、 管理制度 为了使农村志愿服务站工作更为规范有序,各服务站须制定《服务站工作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以便监督。 五、 活动档案 各服务站须设置服务活动记录本,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专人管理、存放有序,以便于对服务活动的开展进行查询和追踪。 六、 服务站标识 统一采用“常州市XX志愿服务站”字样,宋体,黑色,圆弧形排列,牌匾中央为志愿者的心型标志,红色,牌匾尺寸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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