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召开文明委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09-04-24

我市召开文明委主任会议

规划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

 

  4月23日,我市召开文明委主任会议,听取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重点审议了《常州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

  这一“行动计划”,突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等内容,具体实施八大行动: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公共服务优化行动、先进文化服务行动、人居环境美化行动、城市交通畅通行动、文明创建示范行动、社会关爱普及行动、工作品牌亮化行动等。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强化责任,打牢基础(2009年),第二阶段深入推进,全面达标(2010年),第三阶段巩固成果,全面展示(2011年)。通过三年的努力,争取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起始之年,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知行合一,以典型示范不断引导,以阵地传播广为普及,以文化惠民点滴渗透,以实践活动促进养成,在学习宣传、实践养成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二是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实施《常州市深化文明城市建设行动计划》,不断规范完善各类创建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丰富文明创建内涵,在拓展延伸、激发活力上下功夫,巩固优化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基础工作;三是坚持创新发展,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品牌推广机制,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上下功夫,着力建立健全系列基础创建机制。

  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邹宏国在会上提出要求:一要明确责任,创新机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城市文明综合实力的反映。要抓好组织发动,推进部门联动,动员全社会参与行动。二要落实举措,创出实效。要以八大行动为重点,细化目标,打造品牌,注重公民文明素养和城市形象的提升。三要突出民生,创建为民。要把群众的评价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市委常委、副市长俞志平,副市长朱晓敏和市委宣传部代部长徐缨出席会议。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