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6-17 |
关于印发《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常文明委(2009)15号 各辖市、区文明委,市有关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分别制定了工作任务分工。根据中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文明委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9年5月25日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任务分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我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任务分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网吧管理力度 (一)从严控制网吧总量 1.严格控制网吧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着力推动现有网吧经营连锁化,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把网吧建设成为传播文明的窗口。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⒉严把网吧审核关,组织力量对市场混乱、监管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进行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二)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3.抓紧实施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用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坚决堵住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4.加强网吧内上网内容管理,坚决打击以下违法行为: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在局域网中擅自架设服务器,传播、使用含有非法内容的影视、音乐等文化产品的;在网吧中传播明令打击的违法网络游戏等。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5.严格执法,强化日常管理,着力整治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全市统一处罚标准,对违规行为严管重罚。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6.督促中小学校强化学生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手段制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切实加强网吧监管 7.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和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网吧监管系统,大力推进监管软件升级和监管系统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加大网吧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网吧完善安全管理系统和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广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实行上网人员电子化实名登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9.加强技术监管系统的协作,确保网吧经营管理软件与安全管理软件相互兼容和信息共享,同时落实网吧视频监控系统的共用,提高网吧技术监管系统使用效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 10.充分发挥“五老”网吧义务监督作用,确保全市每个营业性网吧有2名以上义务监督员,以随时发现并制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出现,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牵头单位:市关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五)坚决取缔“黑网吧” 11.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和学校周边为重点,依法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网吧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及时查处“黑网吧”。对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12.依法打击“黑网吧”,持续深入开展“红盾护蕾”专项执法行动,形成打击“黑网吧”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二、进一步优化网络环境 (一)加强网络基础管理 13.抓紧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形成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日常监管机制,确保网络安全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14.抓紧完善全市统一的网站登记备案数据库、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数据库,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有害信息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进手机实名制,抓紧完善网站实名制,研究实施网络实名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15.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手机媒体服务管理条例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16.加大对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管,建立从事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基础台账。重点对在网吧内提供视频点播服务业务的企业进行排查,发现没有取得市文广新局备案手续的必须督促其完成备案登记,发现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内容低俗和盗版、侵权的视频节目以及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从事进口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二)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 17.始终保持对互联网和移动多媒体上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定期开展全市性的网络淫秽色情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18.抓好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切实落实信息审查、播出管理、记录留存和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处置、防范、报告措施。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19.加强网络日常监管,网络运营商不得为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站提供视听节目接入服务,不得为未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提供互联网出版接入服务,不得为未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站提供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文化产品经营活动接入服务。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0.定期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治理,检查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发现、停止传输、留存记录等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查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法有害信息频发的网站。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1.规范网上支付平台和手机代收费业务,依法严厉处罚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的服务商,坚决切断淫秽色情网站的利益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银监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三)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 22.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色情、低俗内容相关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定期对文明办网情况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3.组织精干懂行的志愿者队伍,对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清除互联网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公安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四)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 24.健全互联网搜索引擎安全管理系统,切实落实违法有害信息过滤措施,有效遏制通过搜索引擎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5.加快全市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和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26.依托移动通信技术更新换代,及时加强对手机视频的管理,严防有害信息通过手机传播。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在新出厂计算机终端预装过滤软件,并向网吧、学校、家庭等网络用户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妇联、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8.继续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加大对网络游戏的审查力度,严格把关,凡未设置防沉迷系统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准运行。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29.在中国常州网、常州文明网、常州市网上家长学校建立网络过滤技术宣传介绍网页,辅导家长安装过滤软件,拦截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进一步净化荧屏声频 (一)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 30.坚决把住影视节目审查关口,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加强节目监管,严格控制涉及暴力、凶杀、恐怖、灵怪、色情等内容的广播剧、影视剧、动画片和纪实电视专题节目的播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涉案影视剧、引进影视剧、引进动画片播出时段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此类节目的播出管理。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二)努力防止广播电视节目低俗媚俗之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秀类、谈话类等节目以及对播音员主持人形象、语言等方面的规定和纪律,有效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媚俗之风,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尤其要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三)大力整治不良广告 32.严把广告刊播关,平面媒体与广播电视媒体要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承担媒体责任,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33.按照有关法规,严格控制广告总量及相关比例,制止违规随意插播广告和播放游动字幕广告的行为,严把广告信息导向关,不播放内容污秽、消极颓废、虚假不实的广告节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不良广告的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广告审查细则,依法查处各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四、进一步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一)及时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 35.继续实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加大明查暗访的频率,及时解决出版物市场存在问题,重点取缔游商兜售现象,铲除地下制作批销窝点,有效清理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光盘、卡通画、“口袋书”等非法书刊、音像制品。 牵头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36.充分运用互联网出版实时监管系统,加强对网上出版活动的监管,及时防止有害信息通过网络传播。加大对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出版物的审读审看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审读把关制度,防止不良出版物流入市场。对因审查不力、把关不严而流入市场的不良出版物,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出版发行单位责任;对非法委托印制销售不良出版物的,要依法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37.加大“扫黄打非”的宣传力度,积极对经营者进行引导和教育,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出版物。 牵头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 (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38.深入开展 “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39.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禁止中小学周围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 40.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餐饮、小食品、生活用品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无照商贩,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的交通管制,重点保障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内的交通安全和顺畅。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综治办、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 41.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文化活动进行牟利的不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五、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一)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 42、认真组织实施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大力组织创作生产优秀少儿歌曲、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加强对少儿文艺和科普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大政策激励力度,实行重点倾斜、专项资助,鼓励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创作出版更多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益德益智的精品力作,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科协 43、加强对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特别是加大对红色经典文艺作品的推介力度,使广大未成年人更多地受到革命传统教育。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44、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推荐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局、团市委、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江苏广电网常州分公司 (二)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 工作任务: 45、坚持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其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团市委、市教育局 46、加大“阳光驿站”等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力度。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丰富充实未成年人课外生活,努力满足广大未成年人活动的需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 (三)电台电视台要大力办好少儿频率、栏目 工作任务: 47、建立全市少儿广播电视节目协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使我市少儿频率、少儿栏目以低价购买或交换的方式获得优秀少儿节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 48、在中央少儿频道和省少儿频道在省辖市落地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力争在两年内实现中央、省少儿频道在全市所有县(市、区)落地。办好“阳光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六、切实加强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领导 49、督促检查各地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责任,加强对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纳入职能部门工作目标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50、建立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辖市、区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文联、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 51、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把网站纳入评选表彰文明单位的范围,加大评比权重。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52、设立24小时举报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及时进行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53、大力宣传表彰全市优秀“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和“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单位:市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 54、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常州广播电视台 55、发挥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制定行业自律守则,加强自查自纠,加大对网上信息内容行业监督力度,建立互联网信息评议、网站信誉公示等制度,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使行业协会成为一支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 56、加强网吧协会建设,规范网吧行业行为,推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引导从业人员自觉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作贡献。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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