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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公安联手整治 施工噪声扰民最高罚3万
发布日期:2011-05-04

  本报5月1日刊出《静夜,不容打破》报道,引起市民强烈关注,纷纷致电本报,询问城管部门有何对策?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造成近期施工扰民事件多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汛期将到,建设施工单位为了赶在雨季之前完成基坑浇注,避免造成塌方,为赶工程进度,夜间施工。二是一些市政工程项目,由于工期短、时间紧,造成夜间施工噪音。三是建筑垃圾运输车因白天受交通管制,夜间受时间限制,常常超时作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耿成军说,从即日起至8月底,由城管、公安两部门联手,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整治行动。具体从三方面着手整治:

  首先,深入宣传,加强对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的宣传和教育。

  其次,加强审批,严管重罚。对要求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严格审批,严格实行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的资格审批和渣土运输车辆的身份证制度。对一些运输条件不到位、硬件设施不齐备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污染的车辆、未经核准的单位,坚决取消运输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第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坚持日常巡查与联合整治相结合,每周不定期地与各区城管大队、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市区以及周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巩固长效管理机制。对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严肃查处渣土车车轮带泥行驶、抛撒滴漏、未经核准运输、超载超速、闯红灯、牌照污损等各类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

  据介绍,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未经核准的建设单位和运输单位处3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施工单位处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条例》规定,对夜间施工产生噪音扰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处3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针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特点,进行零点突击整治,以达到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有效控制工地扰民。对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工地,且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建设、施工单位,城管部门将会同建设、公安等部门进行严管重罚,直至责令停工。同时,积极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整治,发现违规现象,请及时向12319举报,以便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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