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省级文明行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0-04-28 | ||||||||||||||||||||||||||||||||||||||||||||||||||||||||||||||||||||
各辖市(区)文明办,市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 根据苏文明办〔2010〕7号《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9年度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7—2009年度省级文明行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选条件 凡在2007-2009年期间,认真制定创建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经自查评估,符合江苏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苏文明委[2007]2号)要求的行业,均可申报参评。? 二、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 2、初评公示( 3、推荐上报( 4、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辖市、各行业要把这次省级文明行业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服务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以评促创,重在参与。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推荐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文明创建影响的过程,掀起新一轮文明创建的热潮,为“精彩省运”作出积极贡献。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并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有序规范。 联系人:沈玉俊,联系电话:85680862,电子邮箱:czwmb@163.com. ???? 常州市文明办 附:《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申报表》 2007-2009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 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 申 报 表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 2010年3月
注:1、该表自填部分内容由申报行业如实填写。 2、行业全称处请加盖公章。该表一式四份,由各省辖市文明办汇总后报省文明办。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