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药监系统全面推行“作风建设”八项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5-09-05

药监系统全面推行“作风建设”八项工作制度

 

为了把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社会形象,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常州药监系统全面推行“作风建设”八项工作制度,即:勤廉公示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效能考评制。八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整合既有机关工作资源,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 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的神圣职责,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