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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局推出“创三优、促三加”服务承诺(NEW)
发布日期:2005-09-19

常州市建设局推出

“创三优、促三加”服务承诺

 

常州市建设局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加强和改进城乡建设管理与服务,争创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促进“三加”工程(加快利用外资,加大民资投入,加速园区建设),进一步深化“满意在建设”活动,建立并推行创优发展环境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服务承诺共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围绕提高办事效率,营造高效的行业管理环境。紧密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置管理“一站式”服务。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对园区招商引资及拆迁安置项目,实行建筑工程临时施工许可制度。同时还取消工程监理合同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事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制度等,缩短一些项目审批时限和结办、调解、查处一些举报、纠纷、安全投诉等工作日。

二是围绕务实为民,营造优良的公用服务环境。切实提高12319城建热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完善市政公用联动服务机制,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努力追求办事效率最大化,服务质量最优化。对公交运营线路,线路标志、线路站牌缺损,票价规定,用气申请受理及供给,用水申请受理及供给都作出规定和时限承诺。对道路开挖后的修复,雨污水管道、窨井畅通、污水外溢、路灯报修等都作了报修时限承诺,并规定定期检查公用企业的安全运行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生产运行安全。

三是围绕依法行政,营造廉明的机关政务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以教育为先,禁止以罚代管。情况严重、必须处罚的,首次处罚一般按下限标准执行。在实行阳光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降低有关收费标准,实行重点检查制度等方面都做了新的要求。局机关与各类行业协会彻底脱钩。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办事推诿、扯皮、缺位现象,杜绝任何形式的吃、拿、卡、要行为,确保廉洁从政。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加强热线电话、网上投诉、举报信箱等监督投诉渠道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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