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
发布日期:2006-06-08

常州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五”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富民强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共同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指导“十一五’’期间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相适应,进一步在全市形成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遵循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常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大力加强文明城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面发展的需求,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发展,形成与常州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社会环境,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
2、总体目标。通过未来五年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在全市形成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把常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科教发达、环境优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的城市,巩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3、遵循原则。
(1)和谐发展的原则。牢牢把握发展主题,全面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发展水平。
(2)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满足群众全面发展的要求,推动群众全员参与创建活动,并分享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
(3)求实创新的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进程,创新发展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方法、载体。
(4)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类创建活动,并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覆盖全面的工作机制。
二、“十一五”时期的文明城市建设
4.文明城市建设的总任务。按照“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七个方面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系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5.扎实推进争创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包括关爱指数、诚信指数、人文指数在内的城市文明指标评价系统,及时动态反映全市文明进步状况;按照《2005—2007年度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建立全市各文明城市创建责任部门年度报告制度,分析进展情况,排查存在差距,明确工作目标,做到责任落实、督查落实、考核落实,保证2007年底,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及和谐社会、效能政府建设等硬性指标方面得满分;积极构建市民参与和监督文明创建的渠道,加大各类文明创建考核中民意测评的权重,突出广大市民在创建中的主体地位,提高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支持度和参与率,保证柔性指标方面得高分;  以“创新”为主题,提升市民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深化学习型城市创建,进一步形成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特色;继续深化各类单项国家级先进城市的创建工作,力争在国家园林城市等一系列创建中取得突破,保证加分指标多得分。
6.加强“实力常州”建设。按照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快速推进我市“两个率先”进程,努力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确保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达到《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使我市综合实力继续位居沿海城市第一集团军行列。
7.推进六大文明环境建设。(1)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同时,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科教文卫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文化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和人均科普经费支出水平,提高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人均公共图书数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2)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以基层民主建设为重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以“效能政府”建设为重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在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满意度,使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率超过90%,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率超过90%;(3)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强化诚信教育,倡导诚信服务、诚信经营、诚信纳税,构筑覆盖全市的信用体系;坚持依法办事,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创建省级以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至少2条;(4)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积极落实《2006—2008年常州市城市建设实施纲要》确定的任务,大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继续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整治城市环境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5)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平安常州”、“法制常州”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搞好法制宣传,组织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巩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创建成果;(6)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经济,创建生态城市。
8.深化各类基础创建工作。以“诚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一门式”服务和强化社会服务热线联动体系建设,深化社会服务行业的文明行业创建;以社区规范化达标建设为基础,广泛开展“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优化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深化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根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特点,以提升创建质量、优化创建结构、加强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化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组织文明单位共建进社区、进村镇活动。
9.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农村学习型村镇建设和农民现代教育工程为依托,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育一代知识化的新型农民;力口大政府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力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建设一批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的达标阵地;推进农村“三清”工作,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倡导文明、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完善乡规民约,搞好农村普法,强化农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新农村典型。在“十一五’’期间,使达标文明镇的数量达到全市乡镇总数的50%,达标文明村的数量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5%。
三、“十一五”期间的学习型城市建设
10.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总任务。全面贯彻十六大以来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精神,以提升市民学习力、组织创新力、城市竞争力为目标,构建较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和覆盖全社会、开放式的全民学习教育网络,形成整体衔接、各具特色的学习型组织体系和学习型城市文化形态,使终身学习、全民学习成为市民的内在需求和生活方式。继续在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中保持领先地位。
11.提高全民学习创新能力。围绕全市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  以“创新、和谐”为主题,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学习创新能力。在领导干部中开展政策理论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能力:在各级机关和系统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团队学习,改善服务水平和政务环境;在企业职工中开展经营管理培训、创新成果评比和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实现员工素质和企业发展的总体提升;在城乡劳动者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增强就业创业和致富本领;在老年人、青少年中开展现代文明规范教育和健康文体活动,提高市民文化生活质量。
12.巩固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以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深化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系统、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家庭建设,推进各类组织加快创新实践,推动和谐发展。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鼓励基层开展学习型班组、学习型职工、学习型军营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组织成员全面发展。
13.完善创新学习型城市载体建设。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要求,坚持“学习日”制度、“新市民学校”、 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民营企业“学习宣传员”制度、“项目化管理”、 “网上学习城”等学习载体,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首创精神,创新灵活多样、能够满足各层面群众学习需求的新载体,同时加强各类学习载体的规范管理和推广。
14.推动人力资源开发。继续通过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推进“111”党政人才工程、“515”企业明星工程和“686”科技英才工程,重点培养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外向型经贸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六支专门人才队伍,加快培养一批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关键领域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
15.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研究和宣传。加强与兄弟城市和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习型城市建设理论研究水平,特别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企业组织理论、学习型组织考评体系等各种应用型理论的专题研究。加强对学习型城市建设典型培育和宣传,提高“千载读书地、现代学习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十一五”时期的思想道德建设
16.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任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培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为我市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17.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工作。深入推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坚持用马克思士义引领社会思想观念;加强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增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优势;加强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提高全市广大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能力;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突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的研究,为我市“十一五”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18.深化新时期创业精神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与我市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强化对“三创”典型的宣传报道,加大“感动常州”新人新事评选和宣传的力度,在全社会树立一批体现科学发展要求、反映时代精神、为我市现代化建设争作贡献的先进典型群体,在全市形成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率先发展的浓厚氛围。
19.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重点,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每年9月20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和重大节假日、纪念日为契机,组织“三讲一树”社会公德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公共传媒和社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在全社会引导人们牢固确立诚信为本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从教育和管理两个方面,引导人们遵行“六不一做到”基本行为规范,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讲卫生等不良习惯,养成文明科学的良好生活习惯。
20.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彻实施《常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行动计划》,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加强学校德育责任体系建设,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推进“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蓝天学校”建设,帮助困难家庭儿童和外来民工子女解决读书问题;搞好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和学习型家庭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加强活动基地建设和卡通动漫等文化产品生产,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强化扫黄打非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21.提升全市志愿者工作水平。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市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常州市志愿者工作三年规划纲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公开招募和注册管理制度,使我市注册志愿者的数量大于城市总人口的8%。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我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和扶贫济困、帮孤助残、科技推广、青少年维权等群众需求热点,精心组织每年志愿者彩虹系列服务活,形成我市志愿服务活动的品牌。创造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活动宗旨,动员和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者工作。
22.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按照鼓励群众广泛参与、分享成果、感受快乐的要求,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机制、内容、载体和方法。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常州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抓好外来民工和农转居市民群体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成为符合现代城市发展要求的合格市民。搞好对机关、企业、社区、村镇宣传思想工作的分类指导。
2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地发挥常州“三杰”纪念地、瞿秋白纪念馆、华罗庚纪念馆、中华恐龙园等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加强城市公益宣传栏建设,在城市中心区建立大型电子公益显示屏,在城市主要入城道口,建设一批展示城市形象和市民精神的大型公益宣传栏。加强市民学校、农民学校、新市民学校建设,使全市每个社区拥有一所达标的社区市民学校,使全市每个行政村拥有一所规范的农民学校,使全市每个外来民工聚居地拥有一所新市民学校。
24.搞好“五五”普法工作。贯彻实施《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宪法和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机制建设,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宣传实效,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十一五”期间的文化建设
25.文化建设的总任务。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常州文化地域特色,构建包括文化设施体系、文化产业体系、精品文化体系、群众文化体系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6.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按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的要求,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扩大文化市场准入,引导和规范非公制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经营文化事业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分门别类地推进改革,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27.打造常州地域文化特色。挖掘整理常州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常州地域特色的龙城文化、卡通文化、三杰文化和名士文化,锻铸常州城市的文化特征。加强对常州文化遗产、文化名人的研究,组织编写出版常州名人系列丛书。加强淹城遗址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工作,保护和修复青果巷、前后北岸等历史文化街区,做好古运河两岸文化资源的规划整合,力口强孟河、三河口等特色古镇的整体规划和重要人文景观的修复。力口快发展文博事业,逐步建立以常州市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特色博物馆、私人博物馆等多种形式博物馆为辅的博物馆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文化、民企文化的研究,促进民营经的快速健康发展。
28.构建文化设施体系。“十一五”期间,新建常州大剧院、常州体育会展中心、市博物馆新馆,扩建改建市图书馆、市书画院、市文艺学校等一寸比标志性重点文化设施,形成“南北东西一中心”的文化设施布局。力口强农村和社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面上解决有,点上解决好”的要求,到“十一五”期末所有乡镇建成文体活动中心,其中建成30—40个省级标准化文体活动中心,全市所有行政村建有适合农民开展日常文化活动、“一室多用”的文化室,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文化服务能力。
29.构建文化产业体系。(1)大力发展卡通产业。以中国国际卡通数码艺术节为平台,以“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为载体,把常州建设成为全国、全省重要的软件动漫产业基地,到“十一五”期末形成若干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动画形象品牌,动画原创及加工制作能力达到15万分钟以上,动画作品及衍生产品产值达15亿元,规划并启动建设太湖动漫影视产业园;(2)大力发展传媒出版产业。有效整合报业资源,使常州日报社综合实力在中国百强媒体榜上争先进位,真正成为区域性的重要传媒集团;合理规划和调整广播电视资源布局,2008年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到“十一五”期末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率市区达100%、辖市达90%以上;适应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的要求,重点建立常州门户综合新闻网站;依托常州高等职业教育基地积极组建职业教育出版社;建立常州市图书市场,不断扩大图书发行的营业面积和销售总量,全市印刷业总产值逐年提高;(3)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利用常州民间文化资源和民间工艺美术的优势,建设工艺美术品产业园区和销售市场,打造文化服务业的新亮点;(4)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优先发展中华龙城现代休闲旅游区等六大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启动鬲湖旅游区、古运河文化旅游带等“三区三带”建设,不断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综合竞争力;(5)大力发展娱乐演出产业。通过改组改造或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建设新兴健康的娱乐项目和场所,力口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实现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
30.构建精品文化体系。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为龙头,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按照2006—2010年重点题材规划要求,在戏剧、电影、电视剧、图书、歌曲等门类,创作生产一批有震撼力、感染力、群众喜闻乐见、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努力保持在全省“五个一工程”评选中的领先地位。积极扶持地方剧种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创作生产一批精品剧目,确保锡剧、滑稽戏、歌舞、评弹在全省的地位。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树立精品意识,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栏目和优秀节目。
31.构建群众文化体系。重点办好艺术节、文化旅游节、读书节等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成立一批群众文化协会和兴趣小组,开发一批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点的文化项目,建成一批具有鲜明特点的民间文化活动品牌和文体特色村镇、特色社区、特色家庭。继续开展“三下乡”活动和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十一五”期间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发展农村民办文化。培养群众文艺创作骨干,繁荣群众文化艺术创作。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城市及海内外友好城市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六、“十一五”期间的社会事业建设
32。社会事业建设的总任务。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的指标体系,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城乡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使他们分享社会进步、城市文明的发展成果,夯实城乡精神文明的基础。
33.推进科普宣传教育。围绕青少年、企业与员工、农村与农民、公务员与领导干部、城市居民等五大类重点人群,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使全市公众科学素养水平逐年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1个专业科普场馆,培育一批市级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和标准科普画廊等设施,2008年前,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科技学校和农民科技学校。加快科普传播媒介建设,日常科普宣传品实现本市自主创作制作,并在科普图书出版上有所突破。
34.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逐步构建“高质量的基础教育、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有特色的高等教育、有成效的社会教育”格局。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规划组建江苏工业大学和常州大学,全力培育和放大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品牌优势,努力建设成为一流的国家高职教育基地。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调整中小学布局,整合中专、职高和技校等中职资源。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国内领先、富有特点、充满活力的常州教育品牌。
35.推进卫生事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努力形成以公共医疗机构为主导、多种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水平。推进卫生基本现代化,完成新建市疾病控制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推进集中招标采购等措施,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常住人口规模年均增长率控制在8%左右。
36.发展体育事业。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普及和丰富全民健康活动,积极推进国民体质测定,市民体质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体育中心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体育设施的功能布局,“十一五”期末市民健身活动场所覆盖所有社区,农村实现村村建有全民健身工程(点)。积极迎战第16届省运动会,成功申办第1 7届省运动会,争取竞技体育有新的突破。
37.发展慈善关爱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大力构建多元化社会福利体系,创新社会慈善组织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募集活动。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的医疗保险制度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不断发展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事业,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形成政府大力倡导、社会广泛支持、群众踊跃参与的社会慈善关爱事业发展格局,提高社会文明关爱程度。
七、“十一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的保证措施
38.坚持和加强党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从实现“两个率先”、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与经济工作等各项王作一起规划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考核奖惩。各级党政负责人对精神文明建设负全责,形成组织有力,覆盖全面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9.改进和完善工作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责任制要求。健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发挥党委政府各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各民主党派的优势,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和完善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0.加大对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全面落实各项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经济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并逐年加大在年度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资助精神文明建设,形成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
4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队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搞好基层政工队伍、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领域人才队伍的配备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竞争、选拔、激励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42.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针对“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课题,积极吸收国内外的相关优秀成果,加大调研探索的力度,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方法和载体,努力保持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力。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