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提升城市形象 普惠人民群众
发布日期:2007-03-01

 

提升城市形象  普惠人民群众

 

      ——我市召开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创建目标

 

为贯彻“全市建设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动员大会”精神,落实文明城市建设各项任务,我市于2月26日召开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成员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邹宏国主持;市委书记范燕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孙国建、居丽琴和武进区、市城管局、市级机关工委等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市政府秘书长赵忠齐以及指挥部40多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2008年保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2010年全面高标准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力争在2011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市委书记范燕青在会上强调,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和谐,是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建设任务之一,又是人民群众关心的民心工程和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近几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乡环境面貌大变、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等,这些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基础。但对照标准,难度也很大。因为有难度,所以要拼搏;因为有基础,所以要争取;因为有不同认识,所以要统一思想;因为有反复,所以要坚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知难而进,巩固成果,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他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对照标准,落实责任。要严格对照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和要求,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必要的资金投入,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抓落实、抓发动、抓长效。二要理清思路,围绕中心。各项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都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和谐,以创建促形象提升,以创建普惠人民群众。通过创建,进一步凝聚人心、弘扬正气,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创建,更好地解决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推进和谐常州建设步伐;通过创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政府形象;创建要做到为民、近民、惠民,既为拿牌,更为为民。通过创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真正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得到实惠。三要强化监督,形成合力。市创建指挥部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自查、互查机制,有重点地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民意测评,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营造你追我赶的创建氛围,这样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真正把常州建设成为科学和谐、城市文明、人民群众满意和认可的文明城市。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