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城区文明建设互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7-03-23 |
常文明办[2007]5号 关于组织开展城区文明建设互查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 根据常文明办[2007]4号文件精神,市文明办决定组织首次文明城区总评(全面互查)工作,现将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各区请于2007年3月26日前上报自查申报报告和《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自查考核表。3月27日~4月3日完成互查。4月5日前上报书面互查报告(一式两份)。 二、检查组成员 由各区文明委主任带队。检查组成员由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政法委、民政局、卫生局、文教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领导组成。 三、检查内容 首次检查为全面普查。具体内容详见《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中心组学习。 (1)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2)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计划; (3)区委及各级组织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讲。 2、勤政廉政的满意度。 (1)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2)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3、市民教育。 (1)有学习型组织,常年开展市民终身教育,有计划、有教材,师资队伍落实; (2)有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教学点,有效开展活动; (3)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4、典型宣传。 (1)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 (2)有重大先进典型被中央或省级媒体集中宣传; (3)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对本市重大典型的知晓率≥80%。 5、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 (1)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等活动; (2)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区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3)校外活动场所内容健康,管理规范。 6、科普宣传。 (1)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活动场所,全区性科普活动>2次/年; (2)社区居委会宣传栏定期安排科普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3)建立全区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 7、三馆建设。 (1)档案馆建设。区档案馆为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2)文化馆建设。区文化馆管理规范;以开展公益文化活动为主,不能挪作他用;群艺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 (3)图书馆建设。各区均建有规模不等的图书馆,并达到三级以上的标准;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160册。 8、群众文体设施及活动。 (1)社区文化活动阵地: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每万人>500㎡;无侵占、挪用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现象;能在社区方便地参加文化活动; (2)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 (3)建立社区居委会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的注册登记制度; (4)9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5)群艺馆、文化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 (6)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人/万人)。 9、市民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BP机的声音。 (4)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5)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 (6)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 (7)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10、志愿者活动。 (1)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 (2)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区人口总数的比例≥8%; (3)正常开展志愿者活动。 11、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12、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1)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2)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无集中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和市场。 13、社区医疗卫生。 (1)每3-5万居民拥有1个卫生服务中心(站); (2)95%以上的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3)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80%。 14、最低生活保障。 (1)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 (2)最低生活保障线>全市平均水平; (3)最低生活保障线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15、居住社区治安。 (1)居住小区有巡逻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闭小区有门卫值班; (2)新建住宅安装有楼宇对讲电控防盗装置,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老式住宅安装有简易防火、防盗装置。 16、创建群众基础。 (1)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 (2)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社区的比例达80%。 四、检查方式 根据《常州市文明城区测评体系》,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与问卷调查相结合。 常州市文明办 主题词:文明城区互查 通知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3月23日印 共印:100份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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