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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们这一“忙活” 多做许多“分外事”
发布日期:2011-08-05

  8月1日上午,在青洋高架桥下,记者看到天宁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青龙中队的城管队员一手拎着蛇皮袋,一手拿着钳子,正在清理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等杂物。经城管队员们这一“忙活”,短短200多米的绿化带显得格外整洁,透着悦人的绿色。也许好多人不解,城管队员本应上路管理城市容貌,怎么干起道路保洁员的活了?记者实地调查后得知,青龙城管队员不仅要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还身兼保洁员等数职,做着许多“分外事”。

  200米未交接道路的“保洁员”

  我市高架道路去年就已开通了,但高架路段的环卫保洁至今尚未与属地部门交接,沿线道路容貌虽得到了有效提升,可沿线绿化带内的保洁却成了“问题”,一些乱扔的垃圾和枯死的树苗得不到及时清理,市容市貌和道路沿线环境受到了影响。天宁城管青龙中队指导员钱进告诉记者,200多米道路不算太长,可每天的道路和绿化带保洁却要花费城管人员好多时间。由于道路与辖区政府还没有办理正常交接,也就不可能配备相应的道路保洁人员,绿化养护单位和道路施工单位只管正常的养护,至于道路及绿化带内的垃圾等一概不管。再则,青洋高架桥两侧又是纺织园区,有新市民近8000人,许多人随手乱扔垃圾的陋习一时难以改掉,特别是早、中、晚三个时段,一些人吃完便当就将纸盒、塑料袋等扔进路边绿化带内,星星点点的白色垃圾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

  针对保洁“盲区”,城管青龙中队主动承担起美化城市街景和市容市貌的重任,自去年10月1日起,他们每天派专人定点清理,每周两次集中整治。为方便道路两侧沿线市民投放垃圾,天宁城管日前在青洋高架下的道路两侧还专门配备了8只垃圾桶。

  感言:城市环境人人有责。注意日常生活小节,不乱扔垃圾,众人的举手之劳就能共同呵护优美的环境,城市长效管理的成效便能更深远、更长久。

  渣土车撒泼滴漏的“救火员”

  七八月份天气晴好,我市大多数工地施工繁忙,随之而来的渣土运输车也频繁穿梭于城区主干道,违规运输、带泥行驶、闯红灯、沿途撒泼滴漏等现象频频发生,严重侵扰道路容貌和道路交通安全。钱进说:“渣土车带泥行驶或沿路撒泼滴漏污染道路后,城管部门能及时获取证据的,处理起来还比较方便。怕就怕多个工地、多辆渣土车交叉路线运输,发生污染道路事件后,建设运输单位相互之间扯皮,不认账,这下就苦了城管部门。就8月1日这天,我们就进行了8次道路渣土清理作业。”对于运输工程渣土、砂石、泥浆及流体废弃物的车辆,发生沿途撒泼滴漏,或者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视情节轻重处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及时清除,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钱进很形象地说:“一起案件按正常程序处罚,时间长,程序复杂。现在只能采取谁撒泼,谁清理,这样成效快,速度也快。如今城管上路,不仅要管街上的小摊,执法巡逻车内还要带上抽水泵、铁锹等工具,像救火队员一样随时都要清理路面上的渣土。”近两个月来,处理500米长度以上道路渣土带的作业已超过10起,处理零星散落渣土的作业不计其数。

  据了解,造成渣土抛洒污染道路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违规作业。针对现状,城管部门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他们还将走进施工工地,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教育,从源头抓起,有效遏制扰民和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

  感言:维护城市道路容貌,不仅是城管的事,更是大家的事。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关键还是要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自律。在抓施工进度的同时,更要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对道路的侵扰。

  偷倒建筑垃圾者的“执法者”

  随着青龙地块的不断开发,建设工地多,空旷地带多,偷倒建筑垃圾的情况频频出现。上月中旬,来自苏北的王润图省事,竟把一车重达4吨多的装潢建筑垃圾倒在了横塘河东路旁,这一违规行为,正好被夜巡的青龙城管队员发现。依据有关规定,城管部门对其进行了劝导和教育,暂扣了运输车辆并处1000元罚款。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巡查、现场伏击等方式,青龙城管中队共发现并查处各类偷倒垃圾事件20多起,罚款1.5万元。

  为有效遏制偷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青龙城管中队于去年11月成立了夜巡小组,从晚8点至次日凌晨4点专门进行蹲点伏击,形成高压态势。钱进告诉记者,个别运输建筑垃圾的人员常和城管队员玩“猫鼠游戏”,趁城管执法队员巡查空隙,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偷倒建筑垃圾,给城管部门的正常执法增添了难度。经过半年多的夜间巡查,这一现象有了明显好转。“以前,一天内可能会发生数起,现在一星期也难得发现一二起。”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乱倒建筑垃圾者,单位最高可罚10万元,个人最高可罚3000元。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但对于这样的偷倒垃圾者,虽有相应的处罚条款,要真正实施起来,难度很大!最有效的办法,是现场查获,现场责成违规者清理。”钱进说。

  感言:为了集中消纳、处置建筑垃圾,我市专门设立了消纳场。一来可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二来可对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一举两得!相信随着城管等职能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个别图省事、想钻城市管理空子的人必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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