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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讲道德、树新风——争当文明出行人”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1

各辖市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各辖市区文明委:

  根据《讲道德、树新风——做一个文明的常州人主题活动意见》(常办发〔2011〕16号)要求,为更好地推进文明交通建设,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规范市民出行行为。现将《关于深化“讲道德、树新风——争当文明出行人”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        常州市文明委
  2011年4月18日


关于深化“讲道德、树新风——争当文明出行人”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为深入推动“讲道德、树新风——争当文明出行人”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当文明出行人”为主题,在全体市民中广泛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同创共建,为文明城市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文明交通“十个不”为重点,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培育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一是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充分利用座谈会、简报等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继续做好机关车辆交通违法统计通报工作,将机关工作人员文明交通行为与其年终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在社区居民中开展交通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建立交警与社区联系点制度,定期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出行常识,培养居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三是在中小学生中,将文明出行纳入学校德育教育重点工作,做到每月必上一堂文明交通课,放假前、开学后必搞一次文明交通教育,深化小手拉大手“1+6”宣教活动,促进学生交通意识的形成和文明习惯的养成。四是在新市民中通过新市民课堂、劳动就业培训等渠道,大力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乘车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各用人单位在对新市民招录员工时,要进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培训。

  (二)开展体验实践活动

  全力打造文明交通实践平台,开展文明交通体验实践活动,让广大市民加深对交通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文明出行的自觉。一是开展“警民结对共建文明交通岗”活动。组织发动各级各类机关、社区、文明行业(单位),与岗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市、区两级机关由市级机关工委牵头,文明行业、单位由市文明办牵头,市交巡警部门与牵头单位共同制定共建规划,做到城区岗亭结对共建全覆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与结对岗亭签订共建协议,做到“组织、人员、活动”三落实。二是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体验活动。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志愿者总会、市交巡警支队共同制定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计划安排,组织动员全市志愿服务力量,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市内主要路口、人流量较大的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点、主要商业街区、各大酒店等重点部位,合理安排志愿者,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跨护栏、酒后驾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为市民提供指路、搀扶等志愿服务。三是开展轻微交通违法 “亲历交管”体验活动。对轻微违法的人员,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要组织他们进行交通协勤管理等实践活动,并签订《文明出行自律公约》,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同时,在市区有条件的路口要设置文明交通体验室,为文明交通宣传、交通便民服务提供平台。

  (三)开展车辆整治活动

  加强对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车、私家车、非机动车等车辆的管理整治,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使者”、“十佳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金牌、银牌驾驶员”评选等活动,努力营造有序、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一是加强对机关公务车整治管理,坚决杜绝特权车、霸王车现象,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公务车要予以严厉处罚和公开曝光。二是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工程车的整治管理,敦促用人单位与驾驶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多次违法或造成有责交通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营运资格,坚持源头管、路面查双管齐下,建立车辆驾驶人员“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三是加强对私家车的整治管理,充分发挥媒体、网络及车友会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行车、文明驾驶,促进广大驾驶员文明出行行为的养成。四是加强对非机动车的整治管理,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针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普遍违法行为,要坚持见违必究、依法严管,努力消除交通管理“顽症”和薄弱环节。

  (四)开展督查曝光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加入到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督查曝光。一是广播电视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中国常州网等媒体要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组织专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采集、拍摄,定期对具有典型意义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曝光点评。二是充分发挥“文明城市找差”和“城管找差”平台作用,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跟踪记录,在常州文明网、中国常州网等网站进行公开曝光。三是问计于民,公开征集文明交通管理意见和建议,广泛吸引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共同参与文明交通。

  三、活动步骤

  1、活动准备阶段(4月上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能,精心组织策划,完成具体实施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4月中旬—7月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各类活动,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大力引导文明出行,严格管理不文明交通行为。

  3、督查提高阶段(7月下旬—8月底):对文明交通进行全面督查,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管理力度,使文明交通更上新的台阶。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整体水平。各地区、部门(单位)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活动质量,提升活动水平。

  2.明确任务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区、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丰富活动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各地区、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活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入到主题活动中来。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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