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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墅堰区全力打响“楼道亮化”攻坚突击战
发布日期:2011-06-08

  5月27日,戚墅堰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戚墅堰区老小区、次新小区楼道灯改造工程有关问题。

  根据文明测评标准的要求,指挥部将全力打响“楼道亮化”攻坚突击战: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由戚墅堰区街道全面负责楼道灯改造工程,区监察、审计、财政、房管等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二是划定实施范围。本次楼道灯改造工程实施范围是戚墅堰区街道7个社区内的老小区、次新小区以及丁堰街道部分散居楼,其中丁堰街道散居楼内楼道灯改造工程纳入戚墅堰街道东方社区实施范围。三是明确实施期限。按照市、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的要求,6月30日前完成老小区、次新小区楼道灯的安装、维修工作,7月15日前完成散居楼楼道灯的安装、维修工作,7月底前通过竣工验收。四是确定资金保障。改造工程的实施费用、监理费和审计费由市房管局承担。根据市资金拨付情况,结合施工进度,下拨施工进度款。五是细化工作要求。戚墅堰街道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并做好工程的监管推进和宣传工作,协调处理好施工期间的各类矛盾。六是做好后续管理。楼道灯装好后使用产生的电费由居民分摊承担。此次安装的楼道灯在质保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超出质保期的由业主负责维修。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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