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高层找“茬” 鼓励群众举报消防安全隐患 |
发布日期:2011-06-09 |
6月8日,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带领公安、建设、规划、卫生等部门负责人,对传媒大厦在建工地、市一院、东坡雅居、新飞月等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记者获悉,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我市将对已建成和在建的所有高层公共建筑开展“打违除患”集中整治。 目前,常州全市共有高层建筑1713幢,其中已建1354幢,在建359幢;居住建筑1204幢、公共建筑148幢、工业建筑2幢;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33幢。高层建筑主体建筑多,楼层较高,大楼建筑内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多,如果防火设施不到位,发生火灾就好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形成“烟囱效应”。据测定,一座高度为170米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1-1.5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这也是上海静安区“11·15”火灾迅速蔓延、人员逃生困难伤亡惨重的主要原因。另外,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封闭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再加上高层建筑层数多、面积大,大多综合性较强,使用功能复杂,集餐饮、娱乐、宾馆、商店、办公等于一体,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且多处闹市区,周边情况复杂,如果各项管理不善,火灾隐患和漏洞极易出现。 据消防部门介绍,目前,全市配备用于高层建筑灭火的登高车、云梯车仅有10辆,最高作业高度55米。因此,高层建筑一旦成灾主要立足于自救,利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喷淋、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进行第一时间的火灾处置及控制,将火灾控制在初始状态。同时利用防火分区、消防疏散通道、避难层、电梯前室等设置,进行逃生疏散。 消防部门前期已开展高层公共建筑消防隐患调查,检查高层公共建筑51幢,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496处,督促整改109处;下发《消防监督检查记录》51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9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6起,罚款14.7万元;开展部门联合执法7次,实施临时查封1起,责令关停单位10家,罚款141.2万元。 近期,我市将组织由社区群众代表组成的5个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找茬团”,以及140多家重点单位消防志愿者组成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消防找茬团”,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写字楼、医院等场所查纠隐患漏洞和违法行为。消防支队在“常州消防网”和官方博客开辟“曝光台”,鼓励群众对发现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安全管理混乱等现象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举报者将获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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