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类14种违法行为 我市专项整治水资源管理 |
发布日期:2011-08-01 |
为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市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起至11月,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独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取用水用于经营的情况以及破坏水资源行为。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费征缴4大类14种违法行为。 整治行动中,将对相关企业、经营户(特别是用水大户、高耗水产业)用水情况及河道、水功能区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对排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到位。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特别是在居民小区或建筑物密集区擅自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拒不缴纳、拖欠水资源费;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等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查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