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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法院与企业合作 为少年犯安排工作
发布日期:2011-07-12

  近日,钟楼区法院新成立的“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在江苏洛克电器有限公司揭牌。

  “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是该区法院少年庭,通过与洛克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成立管护小组,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安排适应未成年被告人或少年犯的工作,帮助和教育未成年人和少年犯,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供了空间平台和制度保障。

  按照协议约定,法院的职责一是要认真做好社会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学习状况和一贯表现等,同时形成相关材料,促进帮教有针对性,教育有侧重性;二是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全过程,全面抓好庭前启迪教育,判后成长教育,真正让未成年人认识到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从而迷途知返;三是积极做好判前考察和判后帮教工作。

  与帮教对象及其父母、洛克公司签订管护协议,定期对帮教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切实提高基地工作人员的监管帮教工作质量,法院定期到帮教基地与管护对象开展谈心活动,了解管护对象的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帮助管教对象尽快走出阴影,回归社会。洛克公司选择和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加强对失足少年的管理和监督,在考察、帮教期结束后,根据未成年人的表现出具的考察报告或帮教报告,帮助失足少年解决工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管护对象设立专门的工作、学习、生活场所,为管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钟楼区法院少年庭通过探索,法院发挥主导作用,把本应由公权力机关承担的监管、教育、训诫、考察职责,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洛克公司分工合作,共同承担,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自觉引入“社会组织”元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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