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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满意度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解读
发布日期:2011-04-12

  坚持廉洁从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三重一大”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积极预防和打击各种腐败行为;优化支出结构,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保障机制,公共财政要向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得益的事情倾斜。这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题中之意。

  近年来,我市从组织建设入手,重点抓好反腐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解放思想等多个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加强对社会突出问题的监督,重点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从严督办,形成各级组织重视、全民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在倡廉工作方面,我市各级各部门以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准则,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于善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四个亲自”、“五个带头”: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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