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 9条道路两侧环境提升 |
发布日期:2011-08-04 |
记者昨天获悉,我市已启动对14条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9条道路两侧环境再提升。预计本月31日前完成。 此次我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三大部分: 一是9条新建和改扩建道路的两侧市容环境。新堂北路(飞龙东路-龙锦路)、晋陵南路(劳动东路-中吴大道)、丽华路(劳动中路-中吴大道)、大明路(东方东路-延陵东路)、中吴大道(戚区段)、红梅南路(光华路-中吴大道)、清潭西路(荆川路-龙江路)、劳动东路(高架二期-戚区立交)和棕榈路西段。 二是5条未整治过的道路两侧市容环境。会馆浜路(劳动西路-木梳路)、青龙西路(飞龙东路-青洋路)、星园路(龙江路高架-勤业路)、华丰路(东方大道-长丰路)、延陵中路(东方路大桥-3号桥)。 三是9条道路两侧环境再提升。怀德北路、怀德中路、兰陵路、和平北路、和平中路、关河西路、关河中路、劳动西路、长江路9条2006年已整治过的道路,以及部分道路两侧路容路貌提升的零星工程。 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内容主要为临街建筑构筑物立面出新、店招店牌整治改造、户外广告整治、楼宇照明整治提升、围墙改造及围墙透绿工程。将根据不同路段的特点,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道路景观。其中,街景美化整治任务,主要对形象一般的建筑予以外立面装饰、粉刷、清洗、整修,打造整体协调的建筑风格,高标准实施景观照明建设,使道路照明、绿化照明、建筑照明、广告照明及重要节点照明相互协调。对形象一般的临街建筑采取清洗、立面装饰、粉刷、装修等措施进行整治。对违章建筑(亭棚)、质量差、严重影响景观的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对临街质量差、形式单一、布局凌乱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改造,并针对广告、店招店牌进行统一改造。对重要建筑物进行重点亮化,以体现丰富情趣的夜景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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