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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11-08-16

(2011年8月15日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市委委员43人、候补委员2人,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事项。

  原则同意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由市委常委会根据全会讨论提出的意见修改后,提请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审议。

  决定于8月26日至2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常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8月25日举行预备会议。

  全会要求全市上下要在继续做好党代会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当前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力以赴推进60项重点工程,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超额完成;一着不让抓好经济工作,着力破解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加强经济运行调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确保开工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发挥重点项目在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千方百计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认真办好年初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着力为民排忧解难,努力做好群众工作,注重化解各类矛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为党代会召开创造奋发向上、和谐安宁的良好环境。

  全会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和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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