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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民意 常州首例房屋征收民调100%愿意改造
发布日期:2011-08-25

  国务院“房屋征收条例”实施后,常州首个征收项目——劳动东路改扩建项目,公告之前先挨家挨户听民意。民调结果显示,涉及的138户在调查表“是否同意改造”一栏中,选择“同意”的为100%。“征收条例”明确房屋征收为政府行为,以此告别商业拆迁,使百姓利益诉求得到更多照顾,将减少拆迁矛盾。

  改造劳动东路,沿线居民都愿意

  被列为改扩建项目的是劳动东路青洋路至东方大桥路段,全长3.6公里,宽9米,是一第连接市区和戚区的过境道路。

  由于建设时间较早,路面破损遍布坑洼,配套设施不足,造成周边群众出行困难。根据规划,改造后的劳动东路宽30米,将大大改善戚区到城区的交通条件,提升东南片区城市形象。该项目属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并被列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

  该项目改扩建路段沿线经过优胜、雕庄、清溪、团结4个村委,涉及民房138户、企业30家,房屋征收面积约4万平方米。

  在发布征收公告之前,即挨家挨户发放民意调查表。在回收的全部138份居民调查表中,“同意改造”率为100%。

  事先倾听民意,优先群众受益

  “征收条例”将政府确定为房屋的征收主体,相对以往商业拆迁因为利益博弈引发拆迁单位与居民的矛盾和冲突,政府并非一方利益主体,因而更体现征收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保障居民利益。

  由拆迁变为征收,居民的利益诉求,成为征收主体政府部门优先考虑的内容。入户调查表除了征询改造意愿外,还对“选择产权调换还是货币计算的方式”、“产权调换的户型、面积”等,详细了解居民需求。

  负责该项目征收工作的雕庄街道动迁科周玉桢称,民意调查收到了80多条意见建议,大部分是要求征收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也有居民直接对基价及货币补偿等提出意见。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天宁区常务副区长徐华勤称,天宁区在尝试征收工作中,明确了群众受益优先原则,内容包括:补偿基价,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安置房源,旧城区改建项目以原地和周边安置为主,公益项目就近安置;安置价格,低于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特殊困难群体安置,政府托底,确保在临近小区购买面积扩大、设施改善、环境优化的住房。

  群众参与征收 协商选定评估机构

  根据征收条例,征收过程中的批文、征收、补偿和评估结果等,全部都要公示,透明度大大提升,减少居民的猜疑和不信任。劳动东路改扩建项目涉及4个村、5个标段,至今已经开过6次座谈会,有意愿的居民都可以参加。

  周玉桢坦言,“一次调查,不能反映全部民意,100%愿意改造,也不代表没有矛盾和难度。”而有意识地让居民参与,了解更多征收的政策,是减少征收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

  周玉桢的感觉是,一次次座谈后,围绕基价的矛盾少了很多。居民有关安置房、货币补偿等问题的一些建议,也确实被考虑和采纳。“有4户居民在恰好征收范围的边缘线上,主动提出了带拆申请,我们当晚就将情况反映上去,很快解决。”

  另一个居民的参与方式是,和征收部门和村级自治组织协商选定评估机构,三方代表147张选票中,有144张达成一致选择,目前,该项目评估已经全部结束,评估报告即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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