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物管行业经“窗口”化服务 不诚信将取消评优资格
发布日期:2011-08-26

  24日,常州市房管局召开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动员大会并出台相关意见,号召全市物管行业再接再厉,全力“冲刺”,继续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添彩增色。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方面,要求新建居民小区依法实施物业管理,旧居民小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物业管理;新建商品房(2002年以后建造的电梯商品房)的无障碍设施使用与管理良好;居住小区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等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现象;楼道内无乱张贴、乱涂写。

  物业“窗口”规范化服务方面,要求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工作人员全天候值班,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建立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投诉快速处理制度,及时、高效调处有关矛盾纠纷。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场所、住宅小区宣传栏、告示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我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的相关工作,激发业主主动参与的意识。

  动员大会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享受长效管理扶持资金补贴的老住宅小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对管理单位将缓拨、减拨或停拨补贴资金;物业服务企业不落实建设要求,又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警告、进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等方式予以提醒,直至取消物管投标资格、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对有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按照有关条款取消企业资质升级办理资格或吊销企业资质。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