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慈善救助接受申报 包括恶性肿瘤白血病等 |
发布日期:2011-10-09 |
市慈善总会昨天发布消息,2011年慈善大病医疗救助今日起启动申报工作,救助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患者可申请救助:当年患救助病种且手术和术后放疗或化疗的市区低保或低保边缘困难对象;非当年发现的患救助病种,需继续接受手术、放疗或化疗治疗的市区低保或低保边缘困难对象,且低保对象个人当年自付医疗费用3000元以上,低保边缘困难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4000元以上;患救助病种且个人当年自付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本年度家庭总收入3倍的一般家庭成员。其中,在市慈善医院免费接受透析治疗的尿毒症患者不参加慈善大病救助。 救助程序为个人申报、调查核实、社会公示、总会审定。患救助病种的困难群众,今日起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慈善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时需如实提供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和困难群众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正规医院的诊断书、病史材料和需要救助病种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药店或非正规医院的发票无效),计算医疗费用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已享受过的报销、减免、保险赔付等有关证明。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5日。 具体救助标准将根据慈善基金增值金收取情况和救助人数具体最终确定。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