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下月开始 四大新变化 |
发布日期:2011-11-22 |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今年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从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3月31日结束。此次审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常办事机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与往年相比,今年书面审查有四大变化:一是审查项目和内容有所增加,审查数据项由原来的4大部分34个子项目,增加到5大部分51个子项目;二是工资专项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签订为新增审查项;三是劳务派遣企业及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成为审查重点;四是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高等和中等职业技术学院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实习,以及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用工形式等,成为今年新增的审查内容。 据了解,针对当前劳务派遣用工中劳资纠纷不断增加的新情况,审查中还将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注册资金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务派遣企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以及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对劳务派遣企业注册所在地、实际工作地,外派劳务机构等情况全面审查。今年还将加强对接受全日制学生实习的用人单位行政监管,对用人单位与校方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学生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及实习补助费的执行发放情况将进行重点审查,指导规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