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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全市所有社区要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
发布日期:2012-05-02

  我市《关于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和“扁平化”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4月26日出台,对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市社区建设、构建新型基层民主自治体系提出新的目标:到2014年,全市所有社区要全面建立“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和“扁平化”社区管理新体制。

  “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包括四方面:

  一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系,深化社区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探索设立区域性社区党委;二要加强社区居(村)委会建设,优化社区布局规模,城市社区按2000-3000户、农村社区按1000-1500户的规模,确定社区居(村)委会服务管理范围;三要加强社区管理服务站建设,遵循“居行自治、站司事务”的要求,积极承接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事项;四要加强社区综治办建设,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牵头协调社区警务治安、信访调解、帮教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事务。

  “扁平化”社区管理,要求按照“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归并整合各部委办局和街道下移到社区的机构或职能,实现在统一的平台上跨部门跨区域的工作整合、资源共享,确保权随责走、责随事转,以及责权利和人财物联动下移,切实使公共财政向社区倾斜、公共资源向社区聚集,以便减少中间层次、缩短管理过程、增大管理幅度、实现信息共享。《意见》明确,要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凡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不得转嫁给社区;凡依法应当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总体目标为:2012年,80%的城市社区、70%的农村社区建立“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和“扁平化”社区管理新体制;2014年,全市所有社区全面建立。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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