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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巡警严查四类车辆驾驶人的“毒驾”行为
发布日期:2012-05-03

  “4·22”沿江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司机涉毒,给交通管理带来新课题。本月2日起,我市铁腕整治“毒驾”,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地毯式”排查清理机动车驾驶人,全面加强路面安全检查和执法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市公安交巡警部门会同禁毒、治安等相关警种,通过全国吸毒人员信息库,全面梳理江苏有吸毒史的驾驶人,重点排查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渣土运输车四类车辆驾驶人,发现有吸毒史的,立即核查,逐一提取尿样进行检测。凡是确认有吸毒史的,立即责成客货运企业停止该驾驶人的运营资质;凡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由禁毒部门依法及时处理;对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未戒除的,交巡警部门依法注销其驾驶证。

  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借鉴查禁酒后驾驶的做法,在路面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对有吸食毒品嫌疑的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提取尿样化验。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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