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0位老人收到“家庭和谐尊老金” 提高幸福感 |
发布日期:2012-08-20 |
溧阳市上兴镇涧东村把尊老爱老落到实处,从去年开始为6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家庭和谐尊老金”。 13日,记者来到该村,正巧碰到该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修改今年发放“家庭和谐尊老金”的办法,村支部书记韦建华说:“为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提升他们的幸福感,我们从去年起对全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家庭和谐尊老金’。去年共向492人发放30万元,今年将向580人发放35万元以上。” 村民们告诉记者,户籍在涧东村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只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邻里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热爱自己的村庄、保护环境、爱护绿化,积极配合村里各项工作的,都可以领到“家庭和谐尊老金”。最近,根据村民代表的讨论,补充了两条:一、凡是无端闹事、造谣生事、搬弄是非以至影响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发;二、凡是严重破坏村庄环境,不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导致严重后果的不发。 根据发放标准,100周岁以上的一年可以拿到“家庭和谐尊老金”2000元、90-99周岁的一年可以拿到“家庭和谐尊老金”1000元,以下每5岁一档,每档少100元,最低标准是60-64周岁的一年可以拿到“家庭和谐尊老金”400元。 |
主办单位: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