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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困难家庭用公积金买房将获100%和80%的贴息
发布日期:2012-04-19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常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据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职工贷后情况跟踪调查中,少数已贷款家庭因失业、疾病、意外等原因发生经济困难,且受利率调整因素的影响,实际可支配收入已低于我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亟须政策扶持。考虑到职工的现实需求,中心将对已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不超过144平方米),且已纳入社会救助对象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困难家庭进行贷款贴息。

  记者了解到,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保证政策惠及最困难职工家庭,中心将会同当地民政局、总工会共同认定困难家庭的标准,并每年定期核查。贴息标准则根据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两档,即低保、特困对象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100%;低保边缘困难对象的贷款职工家庭,贴息比例为80%。贴息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5000元,对因贷款逾期偿还产生的逾期利息不计入贴息范围。此外,本次贴息办法对公积金缴存情况不作要求,只要申请人符合“贷款购买的是普通自住住房,且正常还款”即可。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应带齐相关证件,于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到天宁办事处和各分中心申请。通过中心初审、民政局和总工会联合复审、社会公示后,贴息资金会在三季度发放。

  具体情况,市民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天宁办事处或武进、金坛、溧阳等分中心咨询,也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热线电话了解情况,号码:968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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