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培训工资协商人员3000名 倡导“四心”理念 |
发布日期:2012-04-19 |
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常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市领导张春福、贾宝中、高清出席会议。 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首先要提高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而工资集体协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和重要载体。去年,市总工会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指导组,全年共培训指导员、谈判员3000多名,更新工资协商典型案例库20家,2家企业工作入选全总教学案例、5家企业入选全省案例。 即将施行的《暂行办法》,旨在促进全市各类企业和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着重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协商什么”、“怎么协商”和“如何规范协商”三大问题。 今年,我市将以宣传贯彻《暂行办法》为契机,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倡导劳资双方将心比心、工会组织出于公心、协商谈出信心、合理加薪凝聚人心的“四心”工作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扩大工资协商覆盖面。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协商工作基础档案,继续培训工资协商指导员、谈判员3000名,积极培育协商典型,及时调整更新典型企业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并选择餐饮、服装等行业开展工资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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