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这些老年福利和老人权利,你享受到没? |
发布日期:2012-10-23 |
截至2011年末,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73.3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0.2%。其中,65岁以上老人为48.7万,80岁以上9.8万,90岁以上1.35万,百岁老人242人。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增强人民幸福感的民心工程,老年人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各种权利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如果,你是一位老年人,不妨对照一下,这些权利和福利,你都享受到没? 完善为老援助服务政策 我市对具有本市户籍的介助、介护低保老年人,当地无子女照顾年满60周岁市以上劳模,年满70周岁归国华侨,孤老、独居及属于介助和介护对象的离休老干部,以及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等困难和特殊老年人均实行援助服务(包括居家养老和入住养老机构),每人每月给予价值200元的援助服务,其中介护对象为每人每月300元。 多项标准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老人基本生活的保障体现在方方面面。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基本得以实现。截至目前,市财政直接注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资金累计达3.07亿元,新农合参保率连续5年100%,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较“十五”提高了104%。 目前,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和522元。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80.87%,并形成了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此外,尊老金范围进一步扩大。我市对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尊老金50元、100元、300元。7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景点和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 近年来,我市养老模式、投资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不断向多元化发展。 由主要依靠机构养老转变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多元化服务。由政府单一投入转变为吸纳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据了解,目前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数5755张,占总数的38%,所占比重逐年增长。服务对象由“三无”、“五保”,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困难和特殊老年人向全市所有老人转变。 目前,全市拥有养老机构98家,其中公办16家,敬老院45家,社会办37家,总床位数达到16055张,护理床位286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1.9张,入住老人8380位,入住率52.2%。 老年人医疗保健、精神关爱同步推进 全市16家二级以上医院设有老年科或康复科门诊,配备老年病专业医生,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特殊老年群体,按照有关政策就医费用“六免二减”优惠。并在部分社区试点设立若干健康小屋,为老年人开展基础生理指标检测服务。 在关爱老年人健康的同时,同样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全市建成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站91个,初步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老年心理关爱服务网络;开通了全国同类城市首家专业老年广播;数字养老服务平台逐步推进;率先在全省建立了第一个智慧型社区,开通了“360”网络频道,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免费享受社区政务、安防、文化、医疗等物联网智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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