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深化法治建设要社会认可、人民满意 |
发布日期:2012-06-21 |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大会。市委书记阎立强调,要紧紧围绕“五个位居全省前列”目标,着力推进法治建设“五大工程”,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个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法治常州。 市委副书记、市长姚晓东主持会议。 市领导于超、邹宏国、俞志平、戴源、张春福、徐光辉、邓志兵、邵长生、韩九云、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杨平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巳春出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国建对下一阶段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作具体部署。 阎立在充分肯定2005年以来法治常州建设取得的成绩后指出,深化法治常州建设,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障,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深化法治常州建设,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社会管理法治化和基层基础建设。 阎立强调,深化法治常州建设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常州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纳入党政综合考核范围,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注重舆论宣传,抓紧责任落实,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治常州建设深入有效推进。 姚晓东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要继续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推动法治惠民,办实事、求实效,运用法治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通过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人民群众投身法治常州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孙国建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他指出,深化法治常州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为重点,以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推进、法治文化培育、法治实事惠民“五大工程”,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公正高效、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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